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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预防”做“上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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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11-29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有感而发

  请“预防”做“上宾”
  乃文
  人们往往不是把预防看得很重要。史书上有这样一个小故事:一户人家建房,烟囱直对着柴草堆。邻居劝他把烟囱改装一下,并移开柴草,他不以为然。后来果然着了火。火灭之后,主人请客,让因救火而被烧得焦头烂额的人坐上座,却把建议预防失火的人晾到了一边。人们讽刺他:“屈突(烟囱)徙薪无恩泽,焦头烂额为上客。”
  火灾令人闻之色变,对其预防尚且如此,而对不能直观想象其后果的职务犯罪的预防,就更不易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了。实际上,职务犯罪这种有规律可循的现象,如果能够提早预防,往往事半功倍。
  大凡有职务者,往往都是因为个人素质、工作作风等方面表现比较突出,才得到任用。近几年发生的职务犯罪大要案,其中一些人原来是老革命、劳动模范、优秀党员干部。他们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与缺乏一个健全的预防机制有很大的关系。好的预防机制使坏人不敢使坏,缺乏监督会使好人也能私欲膨胀。所以较之思想教育的长期性而言,建立预防机制是最易取得突破的一环,成本低,也最易见效。只要高度重视直至形成法律,并认真落实,必将起到巨大作用。
  预防职务犯罪,实质上就是防止权力的滥用和腐败。因此,这也是关乎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成败的大事。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廉政建设法制化”的目标,为依法治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有必要将预防职务犯罪放在一个突出的位置,真正奉为“上宾”,才能保证社会各项事业健康稳定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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