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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农村青年犯罪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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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11-29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多棱镜

  透视农村青年犯罪
  郭泉真
  ●劳动力过剩
  ●自身素质低下
  ●贫富差距拉大
  ●精神文明滞后
  ●基层管理不力
  五种社会矛盾容易成为导致我国当代农村青年犯罪的主要诱因,这是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与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联手耗时年余于日前完成的“当代中国农村青年状况”问卷调查的一项结果。
  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与农村劳动力过剩的矛盾
  在农村逐步加快的现代化进程中,出现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我国农村现有劳动力总量约4.5亿,占社会劳动力资源总量的74%左右。抽查显示,当前农村每个劳动力每年的劳动时间不超过100天,约有40%的农民存在隐性失业的情况。其次,农村城市化也造成对农村土地和资源的一些破坏和掠夺性使用。这种剩余劳动力到2000年可能会达到2.7亿。
  从我国流动人口的组成看,主要是由农村进入城市或城镇的,而其中大部分是青年。一些渴望迅速致富、过上城市生活的急功近利者,便想用非法手段来攫取钱财和利益,致使各种犯罪行为孳生。
  自身素质的低下与对社会发展不适应的矛盾
  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国的文盲和半文盲人口有90%在农村。文化素质不高、道德修养差、法律意识淡薄,一些腐朽、落后和丑恶的东西会很容易地占据一些农民的思想。纵观农村大量刑事案件的发生,大都与罪犯的愚昧无知有密切关系。所以说,农民目前整体素质较低和社会的飞速进步之间的矛盾,已经成为我国全面改革过程中的一道难题。
  渴望快速致富与贫富差距拉大的矛盾
  在农村,现在已有一部分人成为了万元户、十万元户、百万元户,甚至千万元户。但同时,还有相当一些人仍然生活在温饱线以下。山西省所做的一次调查发现,在64个乡镇的5000户约2万人中,20%最富者的收入占全部的61.8%,而20%最穷者只占2.98%,两者相差19.7倍。而从城乡差别看,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收入的绝对值比已经由1980年的2.3拉大到了1995年的2.5。
  整个农村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贫富悬殊以及城乡差别的强烈刺激,都会使农民,特别是青年农民产生心理不平衡,少数人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强烈的自治愿望与基层组织管理不力的矛盾
  农民群众渴望的村民自治与基层管理混乱之间的反差,是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由于干群关系不好,基层组织和干部在村民中的信任度差,在开展治安防范工作时得不到广大农民的有力支持;在处理民事纠纷、违法行为时也得不到当事者的充分信任和主动配合。一些纠纷久拖不决、小事变大,使一般的民事纠纷酿成严重的治安案件,轻微的违法行为发展成恶性的暴力犯罪。地方宗族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恶势力等的存在,也会制造出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扰乱农村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安定团结局面。
  诱发犯罪因素增多与精神文明建设相对滞后的矛盾
  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相对滞后,引发的不良后果是严重的。
  一方面,各种丑陋现象沉渣泛起。原来已被抛弃了的迷信活动,诸如算命、看相、看风水等死灰复燃。此外,卖淫、嫖娼等丑陋现象也重新蔓延起来,因赌博、吸毒、嫖娼等诱发的社会治安案件、刑事案件频频发生。
  另一方面,社会治安问题严峻。一些农村“村霸、乡霸、电霸、水霸”不时横行乡里,气焰非常嚣张。有些地方的宗族势力逐渐抬头,有的甚至还凌驾于基层政府的管理之上,影响坏,危害严重。
  笔者认为,以上五种诱因要区别对待。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与农村劳动力过剩的矛盾是前进中的问题,需要做的是关注并尽快帮助他们摆脱困境;而自身素质的低下、贫富差距拉大、精神文明的滞后、基层管理不力等,相对更具有现实紧迫性和可操作性,尤其是基层管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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