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5阅读
  • 0回复

离任审计 还缺什么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2-02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民主法制述评

  离任审计还缺什么
  本报记者 崔士鑫
  沈阳市一国企厂长因“经营有方”,准备调任开发区另有高就。离任审计时却发现,该厂账面盈利6万元,实际上亏损200万元,潜亏1200万元。结果厂长被司法机关依法审查。
  湖北浠水县一厂长准备升迁时,得到了1万元“优秀厂长”奖金。离任审计,却揭穿了企业严重亏损的老底。最后,县委、县政府取消了他“优秀厂长”的荣誉,收回奖金,将其就地免职。
  离任审计,这个本来发自民间的反腐措施,业已得到有关部门的肯定和推广,收效明显。然而各地在执行这一措施时,也遇到了一些“磕磕绊绊”。因此人们呼吁,这一反腐败的好举措也应通过立法,走上法制化轨道,增强离任审计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威力初显
  离任审计,据说最早起源于山东菏泽。
  这个位于鲁西的不起眼的地方,主管组织、人事工作的人遇到了全国各地同行们都感头疼的一个问题:一些领导干部,尤其是国有企业的“一把手”,往往在任时无风无浪,一旦离“窝”,群众来信就接踵而至,反映一大堆经济问题。这时离任者多已任新职,不管吧,众怒汹汹,民意难违;再处理吧,又显得任用失察,很是被动。
  早在1995年前,菏泽人就想出了一个点子。干部离任,不管有没有群众反映,一律接受审计后再走。一开始这一办法主要针对国有企业的厂长、经理,以后又扩大到其他各级领导干部。
  由于“一把手”离任时的审计,往往容易“审”出实情,因此这一方法被各地引用后,使违法违纪者得以“曝光”并受到惩处。安徽省去年选择了寿县、合肥等6个县市进行领导干部审计试点,仅寿县、泾县、涡阳县3个试点县就查出违纪违规金额1846万元。根据离任审计结论,全省因经济问题降职10人、免职18人、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的14人、4人因有严重经济问题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离任审计发源于组织人事部门,推广于纪检监察领域,这些部门功不可没。然而这也产生了一些问题:目前在各地进行的离任审计中,大多数是由当地党政领导临时搭成一个班子来领导,业已形成所谓制度的,也仅限于党委的组织部门例行监督。如此,就势必出现对离任审计抓得时松时紧、审计受阻时无人撑腰等现象,甚至使离任审计沦为个别领导排除异己的工具。
  遇阻受挫
  刘方庆原是广西桂林市审计局行政事业审计科的科长。她对离任审计的好处深信不疑,但却也因此而深受其害。
  1997年3月,根据市委组织部的通知,市审计局组织了3人审计小组,对市广播电视局前任局长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刘方庆作为审计科长,参加并指导审计组的工作。凭多年的审计经验,刘方庆认为广电局的问题非同一般。为慎重起见,她先后4次向审计局领导作了汇报,希望局领导及时向组织部报告,最好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然而怪事出现了。局领导对刘方庆反映的问题不置可否,而她的汇报材料却莫名其妙地到了被审计者手里。更令她不解的是,这年7月,对广电局的审计尚未结束,刘方庆就被免去了科长职务,继而宣布她为待岗人员,让她立即中止正在进行的审计,随后局里又强行结束了审计工作。
  刘方庆找到市领导,又找到原来通知他们到广电局搞离任审计的组织部门,要求纠正审计局对她的种种不公正待遇,但是却如石沉大海,无人来管。
  发生在福建省农村经济开发公司的一次离任审计,也很有代表性。
  1998年6月,这家公司的职工用选票把原总经理拉下了马,然而离任审计却迟迟搞不下去。起初,省农办委托省审计事务所对这家公司及其下属的、职工反映最为强烈的一家皮革公司进行社会审计,以示公正。但审计师们刚刚“嗅”到了皮革公司存在的问题,就因被审单位不能及时、完整地提供财务资料,被迫中断审计。随后,省农办又委托另一家审计师事务所前去审计,同样半途而废。原因是公司原总经理仍就任这一下属公司经理的职务,他一不配合,就没有人来给审计师们撑腰了。
  增加“法力”
  去年1月1日,已摸索实行了10多年干部离任审计的山东省,率先开始实施由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条例”。
  谈起立法初衷,山东省人大的同志介绍,这是从强化人大监督、反腐败的角度来考虑的。对有权有势的“一把手”进行审计,是有阻力、得罪人的事,单靠哪几个人、党委或政府的哪个部门都不好执行,必须通过地方立法,为反腐倡廉提供法律保障。
  的确,在不少地方,离任审计还只是作为干部人事制度的一部分,由党委、政府定下制度,组织、人事部门委托审计部门进行。在一般情况下,领导干部离任,除了行将退休或已发现问题将予免职的以外,大多是有了明确的就职意向甚至提拔意向后,组织部门再行考查。当进行到这一步的时候,搞离任审计就易流于例行公事,不是以查问题为主。因此,组织部门不会投入太多精力,审计部门既怕被认为是多事、“不识趣”,更怕查出问题没有人撑腰,也没有很大的积极性。任、免、审三方面存在明显的不协调。
  而且,仅由党委政府临时搭成一个班子,依靠党委的一个部门,又如何能有效地组织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诸多部门,做一件阻力大、得罪人的事呢?
  因此,对离任审计,人们正在形成这样的共识:在离任审计中,要尽可能地发挥人大的监督作用。首先,应由人大立法,使其走上法制化轨道;其次,应把它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一部分,由人大牵头,委托审计部门对离任者进行认真的审计,摆脱审与任这一矛盾的影响,才能客观、公正地评定离任者的功过是非,使离任审计持续、有效地开展下去。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