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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大立法保护私营企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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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2-02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各地人大报刊集锦
  太原市人大立法
  保护私营企业
  最近,山西太原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太原市发展私营企业条例》。该地方性法规经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已于近日公布施行。
  《条例》规定,政府要支持私营企业开发高新技术产品,对有推广价值的新技术、新产品,协助解决开发研制经费,并在政策上给予优惠;对做出重大贡献的非本市常住人口的私营企业投资经营者及其家属解决本市户口,并解决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子女入托、入学等问题,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办理私营企业的审批手续;向企业收费时,必须出示《山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并填写收费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评比、达标、产品鉴定名义向私营企业收费、变相收费和拉赞助;不得利用职权向私营企业推销、搭售商品;不得擅自到私营企业检查、观摩,干扰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私营企业有权拒绝违反法律规定的收费、摊派、罚款。
  该《条例》的实施,将为太原市私营企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山西《人民代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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