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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所愿我所干——记陕西省淳化县法院院长阮甲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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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2-02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执法者风采

  人民所愿我所干
  ——记陕西省淳化县法院院长阮甲智
  初春的一天,陕西省淳化县石桥乡引安村30多户果农,敲锣打鼓,将一面绣着“两度甘清风雪路,一片至诚果乡情”的大红锦旗,送到县法院院长阮甲智手中……
  1997年11月,已届不惑的阮甲智以全票当选为人民法院院长。
  阮甲智到任后一头扎到群众中去,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提出了“抓班子、带队伍、立规矩、走正路”的工作思路。
  首先,在上级法院和县委的支持下,他顶着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对班子和干警队伍进行了大整顿。与党组一班人重新修订了系列规章制度。
  制度已出台,执行是关键。阮甲智深知率先垂范、以身作则的作用。于是,他自觉带头遵守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他经常对干警说:“法官心里要时刻装着人民群众,为群众讨公道是咱的本分。”
  对有损法院形象的人和事他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1998年7月的一天,有1名干警在一个单位办案中接受吃请,阮院长不但让这名干警在全院大会上公开检讨,还亲自带领着吃请者登门道歉退了款。
  阮甲智经常告诫全院干警:“穷,要穷得有志气,不要穷掉法官的骨气和法律的尊严。”
  淳化是全国有名的苹果基地县,每年苹果购销季节,八方果商云集淳化。苹果购销纠纷案件逐年大幅度上升。为了维护农村经济秩序,优化苹果购销环境,淳化法院成立了苹果购销纠纷投诉中心,各乡(镇)设立投诉站,在偏远村庄设立投诉点,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号码,坚持昼夜有人值班,使苹果购销纠纷案得到及时准确的公断。因一起苹果纠纷,果商刘某央求阮甲智的老父亲去说情,阮甲智这个出了名的“孝顺儿”破例“犯上”,他耐心给老父亲做工作,老父亲仍不高兴,阮甲智说:“儿子手里掌握的是国法,不是家法,你都不理解支持我,还有谁能理解支持我。”他还让老父亲转告家人,今后都别来说情,家里人如果有干违法的事,照样按法办事。
  去年以来,淳化法院审理苹果购销纠纷案件123件,结案率为100%,果商胜诉率占96.5%。还协助果农与果商签订苹果购销合同58份,依法解除违法合同8份。
  在阮甲智的带领下,淳化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1997年以来,法院收到锦旗、牌匾16面,表扬信57封,干警立功受奖5人,1998年被市里评为教育整顿先进集体和先进单位,被县委、县政府评为目标管理、文明单位。同时,阮甲智也被省综治委评为先进个人、被市中院评为优秀法官。
  (孟西安 吴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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