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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实行各级政府责任制解决两大难题 教师工资按时发放 贫困学生正常就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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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12-01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辽宁实行各级政府责任制解决两大难题
  教师工资按时发放 贫困学生正常就学
  本报北京11月30日讯 公办教师工资拖欠和中小学生辍学问题曾一度是辽宁省的老大难问题。今年以来,辽宁省委、省政府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把保证公办教师工资按时发放和确保贫困学生正常就学作为大事,完善省、市、县三级政府分级负责责任制,确定工作目标,制定政策标准,落实具体措施,使这两大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为确保公办教师工资按时发放,辽宁省政府提出当年不拖欠公办教师工资的工作目标,即9月10日前补发1月至8月份拖欠的公办教师的标准工资,9月10日以后不再发生新的拖欠;从2001年开始,在年初预算中足额安排工资性支出,在确保当年按月足额发放的前提下,制订消化历史拖欠工资的时间表,并列入财政预算,有计划地尽快加以解决。为此,辽宁省一是强化市、县两级政府的工作职责,坚持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财政管理体制原则。二是明确奖惩措施。对于9月1日以后不能保证当月工资正常发放的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于次月向上一级人民政府作出书面说明;对连续欠发工资而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的市、县,省财政将相应扣减专项支出。三是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拖欠严重的县要将财政支出预算中的“企业挖潜改造资金”的全部、各项事业费的10%、“其他支出”20%的财力减下来用于发放公办教师的工资。
  辽宁省还提出不让一个学生因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工作目标,并采取有力措施。一是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控辍保学作为巩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的重要内容,通过开展“控辍月”活动、“无辍学乡、校、班”活动等,防止学生辍学。二是建立控辍工作责任制和辍学生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各级督导部门的督查职能,对全省、尤其是受灾地区的控辍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三是设立贫困学生“义务教育专项基金”、政府“寒窗基金”和资助金配套经费,积极推行国家助学贷款和一般商业助学贷款工作。四是加快农村初中教育改革,搞好初中分流,保证学生学得进、用得上。五是建立监督检查机制,监察、教育和财政部门对各地各高校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进行检查,不断完善资助办法。(育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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