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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交通电工器材公司 应当检查滥发报表的错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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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04-10
第6版()
专栏:

中国交通电工器材公司
应当检查滥发报表的错误编辑同志:
两个月以前,中国交通电工器材公司经理给各省公司经理一封便信,布置各省公司调查统计一九五四年购进、销售和加工等数字。还附有五张复杂的报表。
中国交电总公司颁发的报表内容共分九大类,要求每类都要详细填报。如果按照报表的要求必须到基层商店找出一年的商品账本和售货小票从头统计才能完成,这样一来,只一个地方就需要三十个人做一个月。如果在全省、全国范围内统计这样的数字,真不知要浪费多大的人力。这套报表不但不合情理,而且也不合乎法定的手续,黑龙江省公司同省统计局和商业厅研究后决定拒绝填报。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关于制定及审批调查统计报表的暂行办法”中第八条规定:“凡遵照本办法规定经过审批手续所颁发的统计报表及调查方案,即为法定报表……一切未依法经过审批手续颁发的统计报表,以及类似统计报表的文字调查提纲,均为非法报表,各级政府机关、企业、团体均应负责揭发并拒绝填报。”黑龙江省交电公司对这套复杂的报表,感到无法填报,就打电话请示总公司,提出找不到材料,总公司答复说“估计一下”,省公司又提出没有材料无法估计,总公司就说:“那就算了吧!”中国交电总公司在发这套调查统计表的时候,要求是十分急迫的,黑龙江省公司在一月五日接到信和报表,信中要求在一月十日前填好送总公司,一月七日又接到了一封更正信,后来又说“算了吧!”这说明他们开初的决定是很轻率的,这也难怪这个决定要达到“算了吧”的结果。中国交电总公司为什么发生这个错误,认真检查一下是有好处的。  杨砚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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