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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检查购粮证防止套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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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04-10
第6版()
专栏:

严格检查购粮证防止套购编辑同志:
黑龙江省泰来县在检查粮食统销时,发现不法分子用欺诈手段骗买套购粮食,泰来县三街十六组大车店主王成富,有一次买了二百斤高粱米,他把阿拉伯字母后面的圈去掉一个,改成了二十斤;又一次他买一百五十斤高粱米,又把前面的一字涂掉,改成了五十斤。四街七组居民张喜兆,把购粮证上登记着买粮数字的那一页撕掉,多买了一倍的粮食。一街七组居民王林,故意把购粮证揉烂,使得字迹模糊,无法鉴别,他还撒泼耍赖,硬说一点粮食也不曾买过。哈尔滨市粮食局也发现南岗居民刘亚贤多买了六百斤粮食,仔细追查,原来他把搬走的两家邻居的购粮证弄到手,因而一家套购了三家的粮食。
不法分子所以能够套购粮食,暴露了我们的粮食供应部门的干部有着粗枝大叶的作风,购粮证既是用很厚的道林纸印的,任何涂改、撕毁现象,是完全可以检查出来的。哈尔滨刘亚贤套购粮食一事,正是说明那里的公安部门只知签发户口迁移证,而不同时收回购粮证,这就让不法分子钻了空子。
我建议各地应当健全粮食供应手续,严格检查购粮证,给骗购粮食的不法分子以处分。 长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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