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4阅读
  • 0回复

中国人民银行发出通告 限期收回票面额五千元以下的各种旧币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04-11
第1版()
专栏:

中国人民银行发出通告
限期收回票面额五千元以下的各种旧币
新华社十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曹菊如,今天发出关于限期收回票面额五千元以下的各种旧币的通告。通告全文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一九五五年二月二十一日关于发行新的人民币和收回现行的人民币的命令第三项规定,票面五千元及五千元以下各种旧币停止流通使用的时间,由中国人民银行视收兑情形另行适当规定。
现旧币已大部收回,为了便于市场流通和人民兑换,特决定票面额五千元及五千元以下各种旧币截至一九五五年五月十日停止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但在六月十日前仍可到中国人民银行及代理兑换机构按法定比率兑换新币,从一九五五年六月十一日起停止收兑。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