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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引导社会办学——对湘乡市民办职校的调查与思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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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12-03
第3版(读者来信)
专栏:头条竞赛

  规范引导社会办学
  ——对湘乡市民办职校的调查与思考
  最近,笔者对我市11所民办职校的办学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题调查,发现湘乡的民办职校具有发展快,学生易就业等特点。但站在战略发展的高度,特别是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等教育法律法规,笔者认为,全市民办职校至少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教育结构和学校布局不合理。首先是专业单一。全市各民办职校都以计算机以及相关专业为主,开设服务当地经济的专业很少,无种植和养殖专业。现在,大多数学校没有独具特色的重点专业。其次,11所民办职校都集中在城区,不利于农村学生就读,不符合教育的合理布局。
  招生秩序混乱。一是为抢生源,招生宣传大战一味提前。有的职校的招生宣传在前年下半年就开始了,第二年年初进入高潮。招生宣传的形式五花八门,如在各处设立宣传站、给学校和教师高额“介绍费”、花巨资打广告,而且不少广告内容言过其实。二是提前录取。有的学校提前3至5个月就向学生发出预录通知书,如某学区有124名初中毕业生,在毕业会考前,80%的学生已收到了各校发来的录取通知书,影响了学生们正常的学习和考试。
  财务管理无序。据税务部门反映,全市民办职校共使用6种发票,多为自己非法印制的。近5年来,全市11所职校只有一所职校按规定纳税,有3所学校被迫缴纳部分,其他7所学校至今没有到税务部门申报。
  教学管理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学生学习两年或三年,其中实习一年或半年,经考试考核合格后,学校才能颁发职业高中或职业中专文凭。而有的学生学习不到一年或一年半,学校就提前发给了各类文凭。有的学校开学时学生很多,开学不久部分学生就被推荐就业,到毕业时,只剩下不到一半。1999年5月,湘潭市组织职高毕业统考,某职校把事先弄来的试卷带进考场;有的学校很少组织考试,处于放任自流状态。
  针对目前我市民办职校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应按照《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等法律法规,在“规范引导”上下功夫。
  湘乡是一个农业大市,要引导各校深入农村了解社会实情,在农业产业化上做文章,开设符合农村经济发展,受农民欢迎的专业,并按照“一专多能”的原则,培养复合型人材。
  规范财务制度。目前,各校应统一使用财政税务部门印制的专用发票,对各校所收费用实行专户储存管理,有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审计监督,保证资金合理流向;有关部门要定期对各民办职校进行评估,建立学校资产档案,保证教育资产的保值增值。尤其是对中途停办或转让的学校,有关管理部门要及时进行监管,防止资产流失。
  规范招生行为,避免无序竞争,促进民办职校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教育主管部门要及时对社会发展适度作出科学和准确的预测,引导教育投资者向农村、成人继续教育、外向型教育发展,严禁再兴办同类职校,防止学校的重复建设。要将民办学校的管理真正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对校长和教师的培训、职称晋升、表彰,与公立学校同等对待。做好校长与教师的聘任工作,强化对民办职校的学籍及毕业证发放管理。对职高毕业生实行集中统考或科目抽考,督促各校逐步提高教学质量,并且对民办学校的审批与教学管理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教育、劳动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相互通报制度,强化民办职校的管理。
  湖南湘乡市 阳祖耀 朱振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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