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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群众了解政策,有错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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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12-04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下乡手记(69)

  让群众了解政策,有错吗?
王慧敏
  几年前,本报农村经济版开办了一个反映农民负担的专栏。一天,湖北一位读者给我来了封信,说有件事情他实在搞不明白:年初,针对村里不少群众不懂减负法规,不能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这一现象,经有关部门批准,他在村里办了个农民负担法规咨询所,将1983年以来中央颁布的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所有文件、法规找了来,供农民咨询查问。咨询所成立后,群众每天挤破了门槛。谁知,没过几天,乡派出所找上了门,以破坏农村稳定为名,把他拘留起来,咨询所自然也被查封了。
  他这样问我:“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有什么错?说我破坏农村稳定,难道群众明白了党的方针政策,农村倒不稳定了?”
  让党的政策家喻户晓,是每个党员干部应尽的职责。毛主席曾经指出,政策一旦被群众掌握,就会变成巨大的精神力量。确实,记者在农村采访时发现,什么地方中央的方针政策深入人心,什么地方的工作就有声有色;反之,什么地方贯彻中央精神出现“中梗阻”,什么地方的工作也就被动落后。
  让群众掌握政策,一方面要求我们将政策及时传达给群众,另一方面还要求各级党组织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有了监督,我们才能随时纠正工作中的偏差。近些年,越来越多的地方逐步实行村务、政务公开,力求给群众更多的知情权。还有些地方积极采取措施,千方百计鼓励群众对自己的工作进行监督。
  那么,上述那个地方的干部何以会有如此作派呢?一位作家曾说过:对一个健康的人,你拧拧他的手臂、掐掐他的腿,他不会起什么激烈的反应。相反的,一个皮肤有病的———不管是蜜蜂叮咬的红肿,还是病菌感染的脓疮———只要用手指轻轻一触就可能引起他全身的痉挛。如此害怕群众知晓政策,人们就有理由怀疑:一定是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儿!
  不过,这倒为我们的纪检工作提供了便利———哪个地方剥夺群众的知情权,就顺着这条线索查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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