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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咸安区推行“首问负责制” “门”好进了 事好办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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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12-05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咸宁咸安区推行“首问负责制”
  “门”好进了 事好办了
  本报讯 老百姓到机关办事常不知道进哪个门,找哪个人,以至于跑冤枉路,吃“闭门羹”。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自推行“首问负责制”以来,困扰老百姓的苦恼事、烦心事,转眼就成了过去的事。
  咸安区的“首问负责制”,是指群众到机关事业单位咨询办事,被问到的第一个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对办事或来访的群众必须热情地做好接待工作,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要及时办理;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要负责帮助联系相关职能科室,使群众走进一个门,找到一个人,事情能办成。
  三年前,咸安区在“窗口”单位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推出了“首问负责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接着,该区区委、区政府从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入手,在全区国税、地税、公安、城建和卫生等十二个执法机关和重点“窗口”单位率先推行“首问负责制”。为使工作不走形式,该区还成立了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并聘请了二百三十六名社会各界人士为义务监督员进行动态监督。对在履行职责中不积极、服务不周到、群众意见大的工作人员,一经群众举报并核实,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自我检查,严重的给予待岗、离岗、转岗和解聘处理。截至目前,该区先后对三十八人分别给予了处理。同时,他们还将各单位推行“首问负责制”的情况纳入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转变干部领导作风综合目标考核。(刘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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