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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对新建的农业社放弃领导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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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04-12
第3版()
专栏:

不应对新建的农业社放弃领导
江苏省泰县白米区一九五四年秋季新建立了八个农业生产合作社,现在这八个社的生产秩序很乱。有的社定的生产计划不切实际;有的社根本还没定生产计划,有五个社的账目直到现在还没结算清楚。大部分社的社务委员会组织机构不健全,有的社务委员没有发挥作用。这八个社现在共缺夏种种子二千六百二十五斤,缺肥现象也很严重。
这些农业社的巩固工作所以没有做好,主要因为中共白米区委放弃了领导。在一九五四年办社时,区委就没有认真贯彻“书记动手,全党办社”的方针,区委书记和区长很少到这些社中去。区委委员中只有一个人管理这项工作。后来这个人被调去搞粮食征购工作,区委委员中就没有一个专人负责领导互助合作工作了。一九五五年二月,中共泰县县委在互助合作会议上,曾强调要全力巩固现有农业生产合作社,但是白米区委仍旧没有认真执行。
直到最近,中共白米区委还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这个问题。区委书记孙国寅还说:“生产互助合作天天谈,布置了下面不执行,真叫人没办法。”并用“‘行政工作’实在丢不开”为借口来推脱责任。中共白米区委应该认真改变这种作风,迅速把领导重心转向互助合作。 (王家迅、虑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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