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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普法新路——记四川省大邑县国土系统开展普法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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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12-06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走出普法新路
  ——记四川省大邑县国土系统开展普法工作
  地处成都平原西部边缘的四川省大邑县,境内地形复杂,山丘坝兼有,其中耕地详查数为436785亩。“三五”普法开展至今,尽管国土管理队伍人员不断变化和增加,但全系统164人没有一起违法违规行为发生,保证了国土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1997年4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冻结各项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一年,从冻结令发出到新法实施,群众举报违法用地17起,立案查处9起,通过“三五”普法教育,群众自行拆除8起。
  1997年,一个体商户,经与村社协商,准备在董场镇喻石村的耕地上建窑烧砖瓦,当地群众不为经济利益所动,纷纷到国土部门反映情况,自发制止破坏耕地建窑行为。晋原镇马洛河村7户农户受经济利益驱使,在承包地上未经批准取土打坯,破坏耕作层,当地群众强烈要求制止土地违法行为,国土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后,及时调查核实,并向违规者宣讲土地法律,7农户通过学习认识到是违法破坏耕地行为后,对已毁坏的耕地进行了复垦。
  1993年,该县开展了企业用地申报登记工作,规范了用地行为。1997年,县国土局抽调12人,组成4个专业组,对全县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和企业用地实行年检,共年检国有土地5677宗,企业用地2107宗,查验面达99%。不符合要求的150多宗,分不同类型,完善了手续,强化了后续管理工作,做到了依法凭证用地。土地使用证书年检制从1997年开展至今,过去是上门一户一户地进行,而今各土地使用者纷纷自觉到各年检点进行年检,这是普法取得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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