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8阅读
  • 0回复

今日道路更通畅——湖北竹溪县公路段执行公路法记事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12-06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今日道路更通畅
  ——湖北竹溪县公路段执行公路法记事
  吴德华
  位于鄂西北大巴山区的竹溪县公路段,管养着485.34公里公路。前些年,尽管勤劳的道工们没日没夜加班加点地奋战在公路养护事业上,可由于在公路上乱堆乱放、摆摊设点、开沟引水、违章建筑等现象较为突出,公路脏、乱、差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路况质量也难以提高。自公路法颁布实施后,全段干部职工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路产路权,使公路越来越通畅。
  竹溪县公路段在“三五”普法中采取的是对外依法管路、对内用法管人。从1996年以来,凡新调进的干部职工必须通过法律法规考试。凡“法律考核关”过不了的,一律不予接收。提干、晋级、晋升职称更少不了先过“法律考核关”。
  “依法治路路好走”。1999年,竹溪县要在最难管理的“316”国道线上创建“文明样板路”。这个目标一提出来,很多人都说这是不可能的事。仅凭拆除200多块非路用标牌这一项就成了拦路虎。因为这200多块非路用标志中有25块是政府官员立下的“示范亩”、“责任林”、“联系点”之类的“功德碑”。一块牌子要花上几千上万元。公路段领导开初也觉得很为难。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只好对照公路法的有关规定给县委、政府写了“情况反映”。没想到这一招还真管用。县长、书记们认识到这些竖在国道上的非路标与公路法相抵触,就立即签字发文予以拆除。多年来没法解决的问题一下子迎刃而解了。“功德碑”的拆除,使老百姓看到了党和政府依法治路的决心,也促使竹溪境内的“316”国道在1999年底顺利通过了湖北省交通厅、公路局对“文明样板路”的检查验收。竹溪县的公路养护管理也同时获全市综合评比第一名。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