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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报刊为何屡禁不止——对汝州市一些单位违法办报的调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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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12-07
第4版(要闻)
专栏:社会观察

  非法报刊为何屡禁不止
  ——对汝州市一些单位违法办报的调查
  本报记者 王华兴
  一个时期以来,河南省汝州市少数单位以工作需要为名,非法办报。近三年来,上级有关的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曾多次到该市责令停办,汝州市委、市政府也多次召开会议并下文限期停止出版发行,但仍有少数单位依然我行我素。这些单位为应付上级检查,采取时办时停、明停暗不停或改头换面重新包装等手段继续出版,致使非法报刊屡禁不止。
  由汝州市广播电视台主办的报纸《汝州声屏》,创刊时叫《汝州广播电视报》,为了逃避新闻出版部门查禁便改为《汝州广播电视》,再次查禁时又改名为《汝州声屏》。到今年11月,该报总出版期数达到370期。这张没有刊号的非法小报第361期上还刊登了《早入手,齐动员,汝州声屏召开2001年发行工作会》的消息,表明该报并没有因其非法而有任何收敛或停办打算,仍有继续办下去并要扩大发行之意。
  11月13日,汝州市委召集市广播电视局、公安局、农林局、土地局、临汝镇的主要负责人,学习国务院《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出版活动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和平顶山市委书记田承忠的有关批示后,专题研究了取缔非法出版物的工作。会议要求出席会议的单位立即停办《汝州声屏》、《公安》、《农民致富桥》、《汝州旅游》、《汝州土地》、《乡情》等六种非法报刊。今后谁继续出版或变相出版发行非法出版物,就处理谁。会上,除决定抽调人员组成督察组进行督察外,还让这些参加会议的主管领导在事先拟好的取缔非法出版物的责任书上签字。其内容是:“我单位及二级机构出版非法出版物自即日起如不停止编辑出版发行,我愿负一切责任。”由此看来,汝州市委查处非法出版物的决心不可谓不大,措施也有,那么结果又如何呢?
  《汝州声屏》是该市较大的一份非法报刊,记者把这份报纸作为调查的重点。市广播电视局领导对记者说:“我们无条件地落实市委取缔非法出版物的决定。”记者来到该报编辑部采访时,也是人去楼空。报亭上也未发现销售,看来该报确已停刊。
  那么其他非法报刊是否也停刊了呢?11月18日,在市委召开取缔非法出版物会议后的第五天,记者在一家报亭买到一份15日出版的第155期《公安》。这份无统一刊号和广告许可证的四开8版小报,不但刊有“新闻监督”、“新闻热线”等热线电话,而且从一版到八版还刊登了总量超过两版的广告,且公开出售。《公安》为什么有禁不止呢?汝州市公安局的领导解释说:“这是最后一期,而且是提前印好发出的。”但办报人并不这么认为。《公安》的一位常务副总编对记者说,1997年初,市公安局为宣传汝州市公安干警形象,创办了《汝州公安报》,市委宣传部说是违法办报,让立即停办,我们就改成《汝州公安》。后来,平顶山市委宣传部又让我们停办,我们又改成《公安》。这位负责人认为,他们办的不是报纸,是内部资料,现在不让办想不通。要不是考虑到局领导的官帽,还要办下去。他说,我早想好了,再办就改成《警界》。
  看来,违法办报的土壤并没有铲除,一旦有机可趁,被停刊的非法报刊还会死灰复燃。
  记者就汝州市有关部门违法办报的问题走访了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该办公室负责人看过记者提供的几份汝州非法出版物后对记者说,1996年以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根据“两办”转发的文件精神,每年都把非法出版物作为重点打击对象,并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是,一些地区和部门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顶风违法违规出版发行非法出版物的问题仍然比较严重。汝州市作为一个县级市出版多种非法小报,问题是严重的。非法报刊屡禁不止的问题在其他地方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因此打击、取缔非法出版物的工作要常抓不懈。
  编者的话
  报刊出版是国家严格管理的特殊行业,我国政府对非法出版物三令五申、要求各地坚决取缔。汝州市作为一个县级市竟有多种长期出版发行的非法报刊,且屡禁不止,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当地一些部门出于私利,利用手中权力顶风违规,甚至知法犯法,不仅干扰了正常出版秩序和报刊市场,也严重损害了这些部门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俗话说:“正己才能正人”。看来,在汝州市要净化报刊市场,市公安局等部门必须先从自身做起。对那些屡教不改的单位和人员,应依法从重处罚。否则,打击非法出版物只会停留在口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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