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渴望诚信的回归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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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12-10
第3版(读者来信)
专栏:编辑视角

  渴望诚信的回归
  赵蓓蓓
  你愿意生活在欺骗中吗?对此,肯定没人会说“我愿意”。
  在现实生活中,你能恪守诚信不欺的行为准则,即不说谎、不作假、守信用、重承诺吗?对此,恐怕会有为数不少的人难以坦然地说“我能够”。
  不愿生活在欺骗中可又自觉不自觉地在欺骗中生活,这是当今许多国人面临的窘境。如今,假的东西已像幽灵一般在我们的社会中游荡。对相当一部分国人来说,作假甚至已成为一种习惯,许多人作起来得心应手,心安理得。从上面两封来信中,我们可以看到假冒伪劣产品对农村消费者的坑害,但另一种作假对社会的毒化作用也不能低估。
  11月27日,湖北郧县某中学的一位老教师打来电话,反映他们学校在“普九”复查中弄虚作假的问题。学校从外面找一些学生充数(给这些孩子起了假名字并教他们说谎)、重作课程表(为隐瞒课时超负荷)、另造一份教师工资表(比实际工资多200元)等等,以应付复查。老教师说,对这种做法,我实在看不下去。教学生作假,危害的不是一代人啊!
  11月30日,北京青年报上刊登了这样一个案例:沈阳市一个10岁小学生,因其家长向校长反映了班主任乱收费的问题,班主任便当着同学的面用红领巾勒这个学生的脖子报复,致使其颈部环枢椎半脱位。媒体调查时,班里的同学却众口一词地为老师作伪证。直到法院介入,才有4名同学说出真相,为那位同学讨回公道。
  一个是学校作假糊弄检查组,一个是学生作伪证糊弄传媒,这两件事看起来没什么直接关联,却耐人寻味。这其实是当今社会状况的一个折射。当学校这种授业解惑、教书育人的地方也为假与伪所侵蚀时,当谎言与欺骗已浸染了最神圣的教坛和最纯洁的孩子的心灵时,我们不能再无动于衷。
  诚实守信本是为人处世的基本准则,是维系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基础,是社会生活不可缺少的先决条件。它不仅是道德要素,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与应享有的权利。在一个社会中,人不能真诚待人或被人真诚地对待,就会造成信任、信用、信誉的缺失,人与人的正常关系就会为猜疑、猜忌所代替,其交流、交往、交易就难以正常进行,经济生活、社会生活就会发生混乱,就难免人人自危,处处提防,使人生活在无安全感之中。试想一下,那些坦然地往出售的猪身上注水的农民,那些在建房时有意让房子“缩水”的开发商,他们在与别人交往、交易时能充满信任吗?而且说不定,开发商正吃着注水的猪肉,而卖注水肉的农民正住进“缩水”的房子呢。
  长期以来,我们忽视了诚信这一品行的重要性,以致吃了太多的苦头,付出太大的代价,可以说至今仍在自食其果———我们不得不面对弄虚作假在很大程度上已成为一大社会公害的现实。假烟假酒假医假药,假文凭假广告假账目假报表,打不胜打;造假币卖假货说假话办假事,考试作假检查作假,防不胜防。对这种社会痼疾,国人虽深恶痛绝,但很多人却难辞其咎。扪心自问,有多少人真正走出了虚假的怪圈?又有多少人不渴望真诚的回归?
  习惯的力量是可怕的,特别是当习惯为人性恶所挟持时。所以,对打假来说,最艰巨的不是打击那些假冒伪劣商品,而是唤醒作假者的良知,改变人们已然形成的自觉不自觉、情愿不情愿地作假的恶习。对当今国人来说,首先要从诚实守信抓起,强化信用意识。背信必然弃义。一个缺少信用的社会,很难有道义可言。而诚信应从不说谎做起。要重申、重塑说真话、守信用的行为准则,建立相应的信用制度,让诚信的品行有助于使人获得最大利益,让欺骗、失信者付出最大代价。当一个人的信用与其学业、仕途、财产等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时,才可能使外在制约变为内在动力。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每个不愿生活在欺骗中的人都应从诚信不欺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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