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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工人合法权益 促进企业生产发展 江苏千余企业试行工资集体协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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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12-10
第4版(综合新闻)
专栏:

  保障工人合法权益 促进企业生产发展
  江苏千余企业试行工资集体协商
  本报南京12月9日电 记者顾兆农报道:12月11日起,江苏省总工会将再次在全省举办工资集体协商培训班,主要任务是培训和提高工人“谈判”代表的水平。目前,全省实行工资协商试点的各类企业已有1200多家,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
  10年前,江苏最早在全国推行工资集体协商。集体协商是指职工方与企业就签订集体合同或者其他与劳动关系有关的事项进行商谈的行为。工资集体协商,是集体协商的一个核心组成部分。它的主要内容包括:工资分配方式、支付办法、增减幅度、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标准、职工补贴和津贴标准、各类保险金的缴纳、疗养休养费用保障等。一般情况,企业方协商首席代表由企业法人代表人担任,职工方首席协商代表由企业工会主席担任。集体协商制度符合国际惯例。
  江苏省昆山市外资企业云集。以前,一些企业的劳资双方曾发生过矛盾和冲突。目前,该市已全面实行了工资协商制度,劳资矛盾明显减少。工资协商,不仅保证了工人的合法权益,也促进了企业的发展。据对昆山企业职工的问卷调查,七成以上的企业管理者和职工都认为,工资协商有利于企业的稳定与发展。江苏常州常捷电子有限公司工会10多年定期就员工工资、保险福利等进行平等协商,员工的实得货币工资由开办时的人均每月186元提高到现在的人均每月1208元。
  工资协商,并非只能“上”不能“下”。根据企业的实际效益,协商的结果,工人工资也有“下”来的。但是,正是因为进行了“协商”,因此,工资“下”来了,职工一般也能平静接受。
  目前,江苏13个地级市中,已有12个市举办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培训班,累计培训有关人员近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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