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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建设与体制创新——“武汉市江汉区社区建设与体制创新研讨会”述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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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12-12
第9版(理论)
专栏:理论信息

  社区建设与体制创新
  ——“武汉市江汉区社区建设与体制创新研讨会”述要
  姜诗轩
  由湖北省民政厅、武汉市委宣传部、华中师范大学城市社区建设研究中心等单位联合举办的“武汉市江汉区社区建设与体制创新研讨会”,最近在武汉市召开。与会的专家、学者着重就社区自治组织构建、体制创新、政府职能转变等问题,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作了深入的探讨。
  推进社区建设必须构建新型社会自治组织体系。与会者认为,社区建设是一个深刻的体制创新过程,社区建设的实质是有中国特色的城市基层组织管理体制的创新。实行社区自治,创建新的社区管理体制,首先要实现两个突破:一是在社区管理体制的构建上实现突破,给予社区组织以明确的定位,形成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组织体系;二是在社区管理体制的外部环境上实现突破,确立社区自治的法律制度,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与会者强调,社区体制创新,必须逐步完善社区的综合性功能,充分发挥社区的社会服务功能、社会控制功能、社会保障功能、社会参与功能和心理归属功能。
  推进社区建设必须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与会者指出,加强社区建设要进一步理顺各方面的关系,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在社区建设中的主导、引导、组织、协调、服务作用。目前,武汉市江汉区提出了政府职能部门“面向社区,工作重心下移,权随责走,费随事转,责权利配套”的工作思路,明确了街道办事处、政府职能部门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是“指导与协助、服务与监督”的关系,从根本上改变了“权力在上,责任在下”的不合理状况,初步建立起新型的基层管理体制,为进一步推进城市现代化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推进社区建设必须加强理论研究与指导。与会者认为,社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随着社区建设的深入推进,必须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理论研究,为社区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必须加大投入建立可持续发展的财力支撑体系,保证社区的建设和长远发展;必须进一步提升社区服务保障功能,形成一个政策配套、措施配套、运行配套的社区保障网络,构建社区社会保障体系;必须尽快建立一支精干高效的社区工作者队伍,为社区建设提供人才保证。当前,社区建设应从三个方面深化,一是把社区建设提到经济增长与社会进步全面协调发展的层面来认识;二是把社区发展中的社会动员与社会整合有机地结合起来;三是处理好政府行政主导、行政推进与社区发育、社区参与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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