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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案件为何执行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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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12-13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探源与思考

  金融案件为何执行难
  邹宗山
  金融案件执行难是个全国较为普遍存在的问题。在有的地区,得不到执行的金融案件竟达到50%。
  金融案件执行难的症结在哪里呢?
  第一,地方保护主义。“银行的不良贷款是国家的,企业则是自己的。”这种观念是地方保护主义产生的根源。地方企业如果依法归还银行的贷款,就会减少可用资金,从而可能对地方的经济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于是从地方保护主义出发,某些地方政府甚至执法机关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企业给予明的或暗的保护,而银行却束手无策。
  第二,司法不公。判决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执行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司法部门的个别人贪赃枉法,不严格执行判决,对逃避债务,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人听之任之,有的甚至姑息怂恿,致使抗法者逍遥法外。
  第三,缺乏有效惩治措施。法律是规范人们言行最严厉最有效的规范。对抗法者缺乏明确的惩治措施是导致执行难的重要原因,许多被执行人抱着“拖一天是一天的态度”,有钱也不还,反正也不能把我怎么着。强制执行不能达到应有的目的,从客观上说就是对抗法者的姑息怂恿。
  如何解决金融案件的执行难问题呢?
  首先,要树立法律的尊严。其次,要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地方保护主义的结果是恶化投资环境,直接影响本地区的招商引资和对外经济交往。真正关心地方经济发展的人,就必然是维护法律尊严的模范。一个地方经济发展的状况,也必然是法律执行状况的客观反映。再次,要加大打击司法腐败的力度,维护司法判决的纯洁性。同时,要借鉴国际经验,建立有效的强制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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