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3阅读
  • 0回复

布赫在乡镇企业法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上指出 建立和完善与乡镇企业法配套的法规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12-14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布赫在乡镇企业法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上指出
  建立和完善与乡镇企业法配套的法规
  本报北京12月13日讯 记者傅旭报道:今天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乡镇企业法执法检查组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布赫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深入贯彻实施好乡镇企业法,必须建立和完善与乡镇企业法配套的法规,增强乡镇企业法的可操作性。执法检查报告中建议,尽快制定乡镇企业法实施条例或实施细则。
  全国人大常委会乡镇企业法执法检查组于5月起分赴河南、陕西、浙江、江西、山东、辽宁、湖南、重庆等8省市开展了执法检查。在今天的会议上,财政部、农业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经贸委、人事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局、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就4个月来落实乡镇企业法执法检查报告所提问题和建议、改进执法的进展情况作了汇报,会议还研究讨论了进一步落实乡镇企业法执法工作的有关问题。
  在听取汇报后布赫说,根据有关规定,有关部门要在对乡镇企业负担进行清理整顿和检查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向乡镇企业收取费用和乡镇企业承担费用监督管理办法》。对于严重侵犯乡镇企业合法权益的问题,希望有关部门依法尽快予以查处。他强调,要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引导和监督乡镇企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提高自身素质,履行法定义务。对有些乡镇企业滥占耕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缺乏劳动安全保障等行为,要依法纠正和处理。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高德占主持会议。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