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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有力措施 加大监督力度 检察机关超期羁押案下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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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12-15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监督力度
  检察机关超期羁押案下降
  本报北京12月14日讯 新华社记者朱冬菊、本报记者武侠今天从全国检察机关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检察机关自侦案件超期羁押近来显著下降。今年1至9月,超拘留期59人,比去年同期下降46.8%,超侦查期212人,比去年同期下降31.6%,超审查起诉期1908人,比去年同期下降29.9%。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穹说,超期羁押案件减少,是各级检察机关采取有力措施,坚决纠正和制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的结果。近年来,检察机关为解决超期羁押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大了纠正超期羁押的力度,超期羁押案件由此逐渐减少。但在一些地方仍然比较严重。此外,检察机关侦查阶段、法院审判阶段超期羁押监督力度不够。
  他指出,为维护国家法律的严肃性,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各级检察机关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纠正超期羁押问题,上级检察机关发现下级检察机关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要依法予以纠正,下级检察机关应当将纠正结果报告上级检察机关。同时,各级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加大监督力度,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案件和人民法院的审判案件中的超期羁押问题,要依法向办案单位提出纠正意见。对由于超期羁押造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伤残死亡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以及因渎职造成超期羁押的,应依法追究办案单位或监管部门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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