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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证券市场规范力度 有关方面负责人出席论坛阐述证券市场发展关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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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12-17
第2版(要闻)
专栏:

  加大证券市场规范力度
  有关方面负责人出席论坛阐述证券市场发展关键
  本报北京12月16日讯 记者刘韬报道:中国证券市场十年论坛今天在北京举行,在此次论坛活动中,中国证监会主席周小川、国务院体改办副主任李剑阁、证监会副主席高西庆分别就如何发展我国证券市场、调整上市公司结构和我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发了言。
  十年来,我国证券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取得了巨大的发展。据悉,截至今年11月底,我国证券市场境内外累计筹资总额为9443.2亿元,其中境内上市公司累计筹集资金4846.1亿元,境外上市公司筹资1439.1亿元,红筹股筹资3158亿元;我国股票市场投资者开户数达5600多万户,有98家证券公司、2600多家证券营业部,证券投资基金有34只,基金总规模达550多亿元。
  周小川指出,尽管我国证券市场十年来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与成熟市场相比,我国证券市场在立法、监管、规范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要针对市场规范化程度不够、监管人才和手段不足、市场国际化有限、市场结构不完善等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就此,周小川认为,在继续发展证券市场的过程中要把握好三个关键:一是要在依法治市的基础上,加大对证券市场的规范力度。要根据市场需要,补充和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体系,同时,面对不断出现的新事物、新情况,积极研究监管办法,为市场的发展和规范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二是要在加快证券市场发展、鼓励竞争和创新的基础上,不断推进市场化进程,坚持让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积极培育机构投资者和有竞争力的证券公司,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是要切实转变监管理念,把保护投资者利益作为监管的首要任务和目标,其重点是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要从制度保障、加强投资者教育、加大监管力度和社会监督等方面入手,增强投资者信心,将保护投资者利益落到实处。
  李剑阁说,在培育机构投资者的同时,还应注重调整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要按照“有进有退”的原则,促进国有股的流通。应该允许和鼓励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参与国有股的协议转让,从而形成健康的市场竞争价格和严格的优胜劣汰。在制定国有股流通方案时,必须确保国有股的流通过程是可控的,但又不是纯粹行政的、随意的和市场无法预期的。所以,要求有一个明确的国有股流通的条件和规则的框架,给国有控股单位以严格的规范和灵活的运作空间,同时又给投资者以公开的信息和风险揭示。
  高西庆说,为顺应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我国正在积极推进证券市场的对外开放进程。近期,证券市场的开放主要有5项任务。一是不断完善法规体系,努力提高监管能力,适应加入WTO和证券市场对外开放的需要;二是鼓励更多的中国优质企业到境外发行上市;三是随着各方面条件的成熟,逐步允许符合标准的外资企业来我国发行股票并上市,优化我国证券市场的上市公司结构;四是要创造条件让符合境内和境外两地法定条件的内地证券公司到香港特区及其他国家和地区设立分支机构;五是借鉴国际经验,积极研究各种办法,在适当时机,允许外资有控制、有步骤地进入我国证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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