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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群众当裁判——郑州市公安局车管所转变作风纪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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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12-17
第2版(要闻)
专栏:

  请群众当裁判
  ——郑州市公安局车管所转变作风纪实
  张帆 彭天增
  12月13日一大早,一辆流动服务车开进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沟赵乡,车上下来四五位民警,他们搬来桌椅,摆上电脑,登记的登记,上牌的上牌……紧张忙碌地工作了一天,100多辆机动三轮车办理了登记上牌手续。
  这是郑州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转变作风、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出现的新面貌。
  今年5月,全国公安系统学济南交警先进个人、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和优秀人民警察称号获得者常志军出任郑州公安局车辆管理所所长,他经常下到车管所的业务大厅,看民警的办事效率、办事态度,听群众的意见和牢骚,从中找到改进工作的线索。
  车管所业务繁多,办理各种手续的窗口多达几十个。来办事的群众经常不知道自己该到哪个窗口去办手续。常志军从群众的牢骚中发现了这个问题,立即组织业务部门将全所24种业务整理归纳,印制成单免费发放。今年10月22日傍晚,值班民警刚刚关闭计算机准备下班,一位姓曲的女士走进业务大厅,前来补办车辆行驶证。值班民警问明情况,立即重新启动计算机,为曲女士办好全部手续。此时,下班的民警已经全部上了交通车。但是,交通车仍一直等着。不送走最后一位办事的群众,他们是不发交通车的。
  今年11月,郑州市公交公司一次购买了80多辆大型公交客车。郑州车管所获悉情况以后,立即派出“流动车管所”,带上办理新车登记的必要装备,主动上门办理相关手续,为公交公司节约了人工费和汽油费。郑州车管所规定,凡一次性办理相关手续10辆车以上的单位,他们都可以派出“流动车管所”上门服务。
  “流动车管所”不仅上门为企业服务,而且上门为农民服务。郑州郊区有不少农民购买了农用机动三轮车,但是,由于怕手续麻烦,农用机动三轮车很少到车管所办理入户上牌等手续。由于没有车牌,农民买了车以后只能在交通警察上班前下班后偷偷摸摸地行驶,不敢光明正大地搞运输;一旦出了交通事故,由于没有车牌,事故责任人难以认定,不利于交通管理。常志军了解到这一情况以后,派出“流动车管所”下乡进村,向农民宣传车辆管理政策和交通安全知识,上门为农民办理车辆登记和上牌手续。仅仅用了两个多月时间,就为郑州市郊4个乡镇60多个自然村的农民办理了800多台机动三轮车的登记上牌手续。
  郑州车管所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交口赞誉,先后被河南省和郑州市评为文明单位,成为郑州市公安机关优质服务的窗口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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