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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胆“用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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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12-18
第10版(汽车)
专栏:七嘴八舌

  大胆“用新”
  大江
  科技创新是提高国民经济整体素质的决定性因素,也是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近年来,各地区、各行业出台了许多鼓励创新的政策,科技创新产生的成果时有所闻。然而据权威机构提供的情况,我国80%的科技成果并没有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中国汽车工业许多世界领先的成果,例如深圳雷天牌锂离子动力电池、深圳永吉公司独创的超高分子量复合材料滤清器、重庆东方欧翔汽车电子公司研制的ATM———机械自动变速器等,得不到推广应用就是佐证。这也就是说,与“创新”相比,“用新”就更不够了,这确实是一件令人遗憾的事情。
  创新的目的是为了发展,即把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材料、新设备、新程序、新平台、新品质、新功能、新组合比例、新组织方式等,从专利文件转变为现实生产,并从单个企业扩散到大多数企业,从个别部门或个别地区扩散到许多部门或许多地区,从而降低生产经营成本,获取最大利润。离开了“用新”,再好的科技成果也只能被束之高阁,难以转变成实实在在的经济效益。离开了“用新”,创新的投入就收不回来,可供创新之用的资金就会越来越少,创新活动就难以为继。由此可见,创新离不开“用新”;抓好了“用新”,才能有效地促进创新,形成创新与“用新”的良性循环。
  我国汽车业界大量先进的科研成果,为什么难以迅速应用到汽车生产上?分析起来,恐怕至少有以下几种原因:一是不少汽车业界的人士认为,既然中国汽车工业落后于世界水平二三十年,因而不可能出现领先世界水平的发明专利;接下来的逻辑是,既然不存在任何创新,当然也就没有“用新”的问题。二是主力整车厂和主力零部件厂大多是中外合资企业,技术、产品研发的主管往往是外方经理,加之我们因技不如人而自惭形秽,中方经理也就不敢提出采用某项中国专利的建议。三是“用新”会给企业决策者带来一定风险,而政府又缺乏鼓励“用新”的政策规定,因而有些企业领导只满足于“机器能转,工资能发,位子能稳”。四是方方面面包括新闻媒体对中国人的汽车智慧重视不够。中国有了好东西,就该叫好!
  看起来,在鼓励创新的同时多鼓励“用新”,事关中国汽车工业甚至整个国民经济的灿烂前景。期望汽车产业中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民营企业,率先与广大汽车消费者一道,大胆“用新”,踊跃“用新”,成为热诚为中国汽车工业的进步而尽情喝彩的铁杆“拉拉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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