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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渔业协会代表团致日本日中渔业协议会代表团的备忘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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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04-16
第2版()
专栏:

中国渔业协会代表团致日本日中渔业协议会代表团的备忘录
在黄海中部以北纬三四度、东经一二三度之点,北纬三四度、东经一二四度之点,北纬三三度、东经一二四度之点,北纬三三度、东经一二三度之点连结线的海域内为小黄鱼密集场所。每年十月、十一月和翌年一月、二月等四个月期间,中国经常有八十对左右机轮在这个渔场作业,在同一期间内日本也有大批渔轮在这个渔场作业,因此,中国渔业协会代表团在谈判过程中,根据在中日双方渔轮竞争激烈的渔场实行合理安排的原则,曾一再提议这个海域区划为一个渔区,在上述渔场和盛渔期间内,合理地限定双方作业船数。
贵方代表团曾表明在该海域作业的日本渔轮为五十对左右,中日双方渔轮不会发生激烈竞争等理由,不同意将该海域区划为一个渔区。同时,贵方代表团表示愿意在该海域内考虑中国渔业界的利益,保证不垄断渔场,不排挤中国渔轮的作业。根据上述情况,我方代表团基于和日本渔业界友好合作的愿望,为了促使中日双方关于在黄海、东海的渔业问题早日达成协议,认为可以暂时不将上述海域划分为一个渔区。
为了保护该海域的渔业资源,为了避免渔业纠纷,我方希望贵方代表团注意我方代表团对该海域的见解,采取适当措施,防止贵方渔轮在上述渔场排挤中国渔轮情事的发生,并通告贵方渔轮船员切实遵守此次中日双方民间渔业团体签订的协定附件二、“关于维持渔船作业秩序的规定”,以期增进中日两国渔业界的友好和合作。
此致日本国日中渔业协议会代表团七田末吉团长村山佐太郎副团长山崎喜之助副团长中国渔业协会代表团
团长杨煜
副团长高树颐
一九五五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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