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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出管理改革:按公共财政方向调整支出结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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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12-25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观点

  财政支出管理改革:
  按公共财政方向调整支出结构
  河北省财政厅副厅长 齐守印
  “十五”期间,财政支出管理改革要进一步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发挥其宏观调控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大大提高财政支出效益。为此,财政支出管理要进行以下十个方面的改革:
  一、按照市场经济所决定的公共财政方向重新界定财政的供给范围,从根本上调整优化支出结构。调整的方向是将我国目前从计划经济体制演变而来的财政职能明确地转向公共财政职能,在我国实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共财政,实现财政职能的根本转轨。为此,就要对各个事业单位逐一摸清底数,逐一界定财政是否继续供给及供给的方式和程度,即按照它的公共性、公益性大小依次确定为财政完全保障、财政部分保障、财政不予保障的单位。总的原则是,一方面把应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项推向市场,另一方面把该由政府举办的事项纳入进来并保障好。通过改革,要形成职能清晰、层次分明的支出结构:
  国家耗费支出。包括国家最高权力机构、政府行政机构、政法机构(公、检、法、司、安)、国防机构。这些国家机器最基本的必要耗费支出,必须列于财政支出的首位。
  应由财政负担的社会保障支出。主要是保证社会上最困难的人群维持生存所必需的生活费支出。
  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环境保护等公共事业性支出。
  基础性、战略性、调控性的经济支出。包括农业、粮食流通、高新科技、经济结构调整、基础设施投入。这些内容的多少,既要考虑财政承受能力,又要确保经济可持续地协调发展。
  二、在本级政府直接购买支出方面最大限度地利用市场机制,广泛地采用规范的政府采购方式,政府采购的组织实施应当规范,保证招标的公开性、竞标的有序性、评标的科学性、决标的公正性。
  三、实行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包括财政负担的养老金发放的银行化管理。
  四、规范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发挥财政在公共服务供应上的区域均衡作用。
  按照公共财政理论,公共服务、公共产品要向纳税人均衡地提供,不管纳税人在什么地方居住,其得到的公共服务、享受的公共产品应该大体上相同。这就需要国家在配置这些公共服务、公共产品的生产资源上实现均衡。由于我国各省各地区财力水平的差距很大,因而需要转移支付而且要保证转移支付的客观性、科学性、公开性。
  五、按照调控功能最大化的原则,研究完善各种专项资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使用方向和使用方式。对专项资金如何使用,市场经济条件下与计划经济条件下应有根本不同。现在看来,无论对农业、工业,也不论对结构调整或科技进步,由经济主体贷款、财政贴息,都是使财政杠杆发挥“四两拨千斤”调节作用的极好方式,应广泛运用。
  六、按照合理布局、规模效益的原则,以财政支出分配使用为杠杆,促进教育、科技、卫生、文化事业发展布局结构的调整优化,从根本上提高财政资金的调控功能和使用效益。
  七、按照规模效益和公共物品使用社会化的原则,对政府配置的设施设备实行跨部门和跨单位的共建共用。
  八、按照综合预算的方式统筹安排部门、单位的预算内外资金。
  九、支出项目要在成本效益分析的基础上加以确定。
  支出项目放在什么地方,或者先安排哪一方面的支出,严格地讲都应该建立在成本效益分析的基础上。要本着先吃肉后啃骨头的精神,确定项目的优先顺序,以便使效益最大化。同时,实行项目管理责任制、效益合同管理。为此,要建立支出效果评价体系和奖罚机制,从方法上、机制上努力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
  十、实行行业规划管理和多年滚动的支出预算。
  各个部门、各个行业的事业发展,都需要有一个五年、十年的计划,并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后作为法案来执行。财政安排预算要以此计划法案为依据,安排项目预算,而且以三年滚动预算办法保持项目执行的连续性和严肃性。要克服随意性及其带来的事业发展间断性,才有望提高财政资金的配置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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