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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认真学习的时候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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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04-17
第3版()
专栏:

是认真学习的时候了
疏明
直到现在,还有一部分同志,甚至是相当负责的同志,并没有真正把学习放在心上。因为不学,所以就不懂;因为不懂,在工作当中就不免会发生原则性的错误。
今年一月十九日,中共安徽省滁县地委宣传部发出了一个“关于进一步做好粮食统购统销的宣传补课工作的指示”,指示里边讲到了“贯彻党在农村的根本路线”的问题。原文说:“对富农必须分别对待,对于不法富农要依法惩办,做到打一儆百的政策,以达到分化、争取、中立富农,并使其余粮全部卖给国家的目的。”这个说法,显然是直接违背了党在农村的根本路线的。党的文件中规定党在农村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根本路线是:依靠贫农(包括全部原为贫农的新中农),巩固地团结中农,发展互助合作运动,限制和逐步消灭富农经济。但是,滁县地委宣传部却告诉我们要“争取”和“中立”富农。如果这种说法出自一个刚刚参加工作的新同志之口,也许还情有可原吧;然而这种说法竟出现在专管思想工作的地委宣传部的宣传指示上,就很不应该了。滁县地委宣传部起草指示以及审查签发指示的同志们,虽然嘴里也常说要坚决贯彻党在农村中的根本路线,但是我们完全有理由可以断定:他们自己并没有弄懂党在农村的根本路线的内容的。不然,就很难解释他们为什么会发生这样原则性的错误。
平时不认真学习政策因而在工作中造成错误的情况绝不是个别的。不久前,安徽省凤台县委和县人民政府在处理手工业生产合作社问题上所暴露出来的情况,也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事实是这样:凤台县城关区有个利民铁业生产合作社,一九五四年九月间,因为房屋被大水淹了,向政府申请批给国有地基修建厂房。县人民政府民政科认为“该社是私营作坊,不能批给地基”。后来该社又经县合作总社和手工业管理科提出意见,但始终由于对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是不是“私营”的问题纠缠不清,拖了几个月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对于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究竟是什么性质的问题,不仅民政科的同志闹不清楚,连县委副书记胡成功和县长李自春两同志也闹不清楚。他们说:“我们水平很低,没有文字根据,不能肯定。”事实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七条上已有了明确的规定:“合作社经济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社会主义经济,或者是劳动群众部分集体所有制的半社会主义经济。”如果连合作社的性质都“不能肯定”,那怎样去领导对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怎样能正确贯彻党的政策呢?
理论政策水平低,对于不少同志来说,的确是一个实际问题。但关键还在于他们能不能去努力学习。一个革命工作者,如果能孜孜不倦地去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学习党的政策,那他的水平就会不断地提高。否则,在日益复杂的社会主义建设任务面前,就免不了有掉队的危险。
应该向这些不关心学习的同志大喝一声:已经是认真学习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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