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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 著作权保护任重道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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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12-27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
著作权保护任重道远
  本报北京12月26日讯 记者武侠报道:“随着加入世贸组织进程不断加快,面对数据化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我国的著作权保护制度面临许多新的问题和挑战。要保障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必须首先转变观念。”在今天的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分组审议中,委员们就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和讨论。
  谷建芬委员在发言中呼吁要保证著作权人的播放和复制权。她说,不同意见的障碍,主要是因为观念不同。要真正做到保护著作权的合法权益,必须首先转变观念。“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就造成侵权,经著作权人许可比向著作权人付费更重要,著作权法不能把著作权人的复制权、播放权置之度外。
  针对互联网上著作权保护的问题,伍增荣委员说,网上软件市场,网站、网面设计,借用他人作品片段自主开发作品,网上软件共享等等都为著作权保护提出了新的问题,立法机关应该做进一步的调查研究,把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修改得更加完善。
  今天下午,常委会委员们还分组审议了商标法修正案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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