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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就元旦春节消防安全发出紧急通知 采取措施严防特大恶性火灾事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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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12-27
第4版(要闻)
专栏:

  公安部就元旦春节消防安全发出紧急通知
采取措施严防特大恶性火灾事故
  新华社北京12月26日电 公安部今天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严防特大恶性火灾事故,确保元旦春节期间消防安全。
  公安部的通知说,12月25日晚21时35分,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东都商厦发生特大恶性火灾事故,初步核查已造成309人死亡。为了严防此类火灾事故的再次发生,确保元旦、春节期间的消防安全,公安部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切实吸取河南省洛阳市东都商厦特大恶性火灾的教训,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当前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要针对元旦、春节期间消防工作的特点和当前存在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对一些重大的消防安全问题,特别是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恶性火灾的不安全因素,要做到心中有数,并采取有力措施从根本上解决,绝不能掉以轻心。
  通知要求,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以大型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医院、学校、歌舞厅和灯会、晚会等人员密集场所,大型建筑工地以及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储运、销售、使用单位为重点,立即开展一次深入细致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章行为要依法采取果断措施,不走过场,坚决督促整改;对无证经营且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歌厅、舞厅、录像厅等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对节日期间举行庆祝活动主要场所的消防安全情况,要组织力量进行现场监督。要切实消除不安全因素,从源头上预防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通知提出要切实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的自防自救能力。要针对节日期间用火用电用气、燃放烟花爆竹和大型群众活动相对增多的特点,加强宣传,动员全社会做好各项防范工作。要加大舆论监督的力度,对严重违法违章行为整改不力者,要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
  公安部要求各级公安消防部队立足于“灭大火、打恶仗”,周密制定并落实节日大型活动灭火预案,加强战术训练和灭火演练,熟练掌握重点保卫单位相关情况,保证人员在岗在位和车辆、装备完整好用,加强第一出动力量,做到一旦发生火灾能及时出动有效扑灭,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人民群众安全、祥和地欢度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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