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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蛀虫”法网难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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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12-27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以案说法

  林“蛀虫”法网难逃
  魏赵曾
  不久前,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利用职权大肆“吞噬”长江天然林木的李永和,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
  在保护西部秀美山川、查捕林“蛀虫”的过程中,检察院又立了一功。
  “李半仙”浮出水面
  位于长江上游的四川省会理县,是国家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的重点县。1999年初,国家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不到半年时间,会理县检察院就收到群众举报:本县黎溪区森林经营所个别人员,利用手中权力,以罚代法,侵吞公款,致使该地区用于保护长江上游水土的天然林不断遭人偷砍偷伐,屡禁不止。
  保护长江沿岸水土的天然森林,维系着长江中下游数以亿计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案情重大,检察院对此非常重视,立即派人进行调查。
  经调查发现:会理县黎溪区森林经营所林业员韩文彬等近10人,在清理、检查、补办木材手续过程中都涉嫌隐匿或截留公款。
  随着侦查工作的深入,检察官们发现,浮出水面的都只是一些“小虫”,而原黎溪森林经营所的会计李永和才是大“蛀虫”:他涉嫌贪污10余万元。
  现年50岁的李永和,1965年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在林业部门担任出纳、会计。他不仅精通林业和财务工作,还自称善于算命、看风水,被人称为“李半仙”。近年来,他利用职务之便和林业部门有关人员对《木材变价收款收据》领用、核销中的粗心大意,将漏销、重销后留在他手中的1000余份单据分别交给韩文彬等10余人,让他们在清理、检查木材和补办木材手续中收款使用。用这些单据收缴的款项,他们则全部隐匿私分。
  犯罪事实清楚,但证据却不充分。关键的证据掌握在李永和手上。
  金沙江畔抓逃犯
  狡猾的李永和眼看罪行将要暴露,在精心准备后秘密潜逃。
  办案人员经过近两个月的深入细致调查摸排,获悉李永和可能已逃跑到川滇交界的金沙江边。检察院立即组织力量进行追捕。
  金沙江系长江上游,这里山高、沟深、路险。参战干警驱车上百公里,终于在会东县鹿鹤乡了解到李永和可能躲在鲁家村。干警们在鹿鹤乡党委、政府的协助下,沿金沙江边的山间小道急行军6个多小时,迅速赶到鲁家村。没想到,却扑了一个空。李永和在两三天前已离开鲁家村。
  干警们推测,李永和可能去了新马乡。第二天,干警们经过八个多小时的艰苦跋涉赶到了新马乡。经过几小时的搜寻,终于在东村二组一农户家中,将潜逃两个多月的犯罪嫌疑人李永和抓捕归案。
  当浑身上下被汗水浸得透湿的检察官突然出现在李永和面前时,一向能说会道的“李半仙”目瞪口呆,他怎么也没有算到,逃到这样偏僻、这样遥远、这样艰险隐蔽的地方,还是没有逃出法网。
  千份笔录定铁证
  抓获了李永和,检察官以为可以松一口气了。但事实证明,这仅仅是艰险工作的开始。
  原来,老谋深算的李永和,不仅精通林业和财会工作,对法律也不陌生。他清楚,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检察机关就无法定他的罪。因此,他在作案后,立即将有关的财会账务单据以及记录全部予以销毁。唯一的证据,就是罪犯们在收取款项时交给农户的收据联,应当还在农户手中。
  数百份单据,分散在960平方公里范围内,而且连作案人员都说不清这些单据具体开给了哪些人。唯一的办法,就是对这2万多户农民实行地毯式的逐户调查。这谈何容易?干警们迎难而上!在各乡党委、政府和村组干部的协助下,40余天时间里,参战人员披星戴月,跋涉于崇山峻岭之中,硬是用双脚走遍了12个乡镇、70多个村、530多个组,调查了2万余户村民,提取证据和制作笔录近千份。以铁的证据,将李永和等“蛀虫”送上了被告席,使之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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