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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去:实现更高层次的开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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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12-28
第9版(理论)
专栏:

  走出去:实现更高层次的开放
  杜世成
  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关于“十五”计划的《建议》明确指出:“实施‘走出去’战略,努力在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方面有新的突破。鼓励能够发挥我国比较优势的对外投资,扩大经济技术合作的领域、途径和方式,支持有竞争力的企业跨国经营,到境外开展加工贸易或开发资源,并在信贷、保险等方面给予帮助。”《建议》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阐明了尽快“走出去”,大力发展跨国经营的必要性、重要性,为我们在新时期加快对外开放步伐,实现更高层次的开放,指明了前进方向和重点。
  “走出去”是打破区域贸易壁垒的有效形式。在经济全球化迅速发展的同时,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趋势也越来越明显。这些经济贸易共同体,区内国家互相开放市场,消除贸易壁垒,对外则统一贸易政策,加强贸易保护。我们如果忽视对外投资和发展跨国经营,不“走出去”,而仍以传统的贸易方式出口商品,就会在国际竞争中处于被动。要鼓励有竞争力的企业跨国经营,到境外开展加工贸易或开发资源,这样既能弥补国内资源和市场的不足,开拓新的经济发展空间,又能使我们更有条件引进高新技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还有利于发展我们自己的跨国公司,提高国际市场竞争能力。可以说,“走出去”是我国对外开放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选择。
  但从实践来看,在“走出去”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观念落后于形势。一些政府和企业领导人还存在重吸引外资、轻境外投资的观念。二是规模落后于要求。海外投资的总体规模和个体规模还不适应经济全球化对外投资的规模要求。三是管理落后于发展。海外投资虽已有一定的规模,但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并没有充分建立起来。四是投资落后于贸易。已建立的海外企业多为贸易型公司,缺少工贸结合的优势。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在实施“走出去”战略中坚持正确的方向和原则。一是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从经济实力看,我们可输出的资本是有限的;从技术水平看,我们只是在部分行业、部分产品上具有相对的优势;从管理水平看,企业机制尚不健全,多数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方式仍局限于对外贸易甚至间接出口,既缺乏跨国经营的管理经验,又缺乏跨国经营的人才。这就决定了我们实施“走出去”的战略还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具备“走出去”能力的也只是具有行业领先地位的有实力的优秀大型企业。二是坚持生产性投资为主的原则。我们输出技术、品牌、管理和零部件到国外去办厂,可以先通过贸易方式直接进入目的地市场,通过贸易带动投资。这样既可以打开销售市场,建立自己的销售网络和品牌形象,又可以直接对目的地进行市场调研,了解当地投资环境、政治法律环境、社会文化环境等。跨国经营受世界经济波动影响较大,同在本国经营相比,其经营环境更复杂,不确定因素较多。因此,“走出去”开展跨国经营,要坚持科学的原则,周密分析国际市场环境,既研究项目的总体经济效益,又研究国内与国外市场的对比效益,以及被投资国的政治、法律环境等。只有条件适宜,才可进行投资经营。
  为了使“走出去”达到预期目的,在“走出去”的过程中,我们必须既积极,又稳妥,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实行正确的战略选择。一是企业选择。我们能否在经济全球化趋势日益发展的形势下获得成功,在某种程度上取决于我们是否有一批实力雄厚的大型企业和国际知名品牌。为此,要重点推动国内竞争力强、管理科学、资信良好的企业,特别是大型外贸公司、工贸企业和技贸企业开展跨国经营。二是行业选择。为满足国内经济发展的要求,海外投资的行业重点首先是我国具有产业和技术比较优势的行业,如家用电器、纺织服装和某些机电行业等;其次是投资开发国内短缺的资源性行业,如木材、纸浆、矿产开发等。三是区域选择。跨国经营时,应重点选择政局稳定、市场运行规范、与我国已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和地区。四是技术选择。要利用我国传统工艺、特色技术,创办有特色的海外企业;利用我国已消化和改良的引进技术,开展对外投资;对于我国自行发明的技术,要加速其社会化过程,并对其知识产权加以保护。利用这种独创技术可以更有力地促进我国企业跨国经营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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