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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全国青年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大会的决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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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04-18
第3版()
专栏:

关于召开全国青年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大会的决定
(一九五五年二月二十六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第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一、从一九五三年我们伟大祖国进入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建设以来,全国男女青年在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和我们敬爱的领袖和导师毛泽东同志的“身体好,学习好,工作好”的号召下,积极地参加了祖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出现了成千累万的青年先进生产者、模范工作者和保卫祖国的英雄模范。他们对祖国无限忠诚,以自己的劳动和智慧,在各个战线上创造了出色的成绩。今年是我国实现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具有决定意义的一年,也是我们继续为解放台湾,为保卫世界和平而奋斗的一年。为着进一步发挥全国青年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表彰各个战线上的青年积极分子对于祖国的贡献,并把他们的先进经验和优良品质宣传和推广到全国青年中去,以便更好地动员他们为解放台湾、争取完成和超额完成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各项任务而斗争,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第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决定于一九五五年九月二十日在祖国的首都——北京召开全国青年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大会。二、出席这次大会的人数为一千五百名,他们应是一九五三年以来在各个战线上获有优异成绩的青年社会主义建设者和祖国保卫者,包括:
国营、地方国营、公私合营和私营的厂矿企业,基本建设、地质勘探等工业部门中的有突出成绩或有重大创造发明的青年先进生产者,优秀的青年模范工作者,出色的青年突击队、青年先进生产班(组)的代表。
铁路、公路、航运、民用航空、邮电、搬运等交通运输部门中有突出成绩或有重大创造发明的青年先进工作者,出色的青年先进班(组)的代表。
国营农场、牧场,农业生产合作社、互助组和水利、林业、渔业、畜牧业、手工业等部门中的有突出成绩的青年先进生产者,优秀的模范工作者,出色的青年生产队(班、组)的代表。在防汛斗争和在与其他自然灾害作斗争中有重大贡献的青年先进工作者,出色的青年突击队的代表。
国营、合作社营商业,粮食、金融等部门中有出色成绩或有重大贡献的青年先进工作者。私营商业青年店员中对国家有显著贡献者。
学校、科学研究、卫生、新闻、出版、广播、文学艺术、体育运动等文化教育部门中有出色成绩的青年先进工作者和模范教师,青年作家和艺术家,创造国家新纪录的最优秀的运动员。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志愿军、公安部队、人民警察、民兵中有出色功绩的青年英雄和模范。
党、政府、群众团体等机关中的出色的青年模范工作者。
团的基层组织中有出色成绩的优秀干部,中国少年先锋队的有出色成绩的优秀辅导员。
其他不属于上述各项但对保卫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和社会治安,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等方面有重大贡献的青年模范人物。
三、出席这次大会的青年积极分子的选拔,以省、直辖市、内蒙古自治区、西藏地方、武装部队、中央直属部门为单位;由各该级团委或青年工作部门,根据团的基层组织或县、省属市团委的提名,在党委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加以选拔。选拔时原则上应经本单位的领导和群众加以鉴定,以保证被选者的事迹真实可靠。各省、市,各系统可根据实际情况召开本地区、本系统的青年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大会。
四、由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赠予这次大会的出席者以“青年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章”。
五、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第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要求各地团的组织把这一决定迅速地传播到全国男女青年中去,并将这次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和本地区、本单位的当前任务相结合,成为推动广大青年完成当前任务的巨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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