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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出游准备好了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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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2-04
第9版(假日生活周刊)
专栏:新视窗

  今天是除夕。假日生活周刊与您相伴的第一个节日,是奇妙的2000年与龙年相会的春节。这几天,本报记者分头走访了旅游、金融、民航、铁路、电信、商业等部门,帮消费者打听了一下跟春节有关的话题——
  龙年春节还没到,许多人就开始筹划在7天长假里出门旅游,旅行社也不失时机地推出各种“春节游”线路,可以预见,2月5日至11日的“黄金周”将迎来又一个旅游高峰。然而,去年春节旅游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使一些打算出游的消费者心存犹疑,怕“花钱买罪受”——
  春节出游
  准备好了吗?
  本报记者 龚雯
  热线虽好太拥挤
  在北京旅游街,中旅总社报名处的韩奇霞说,春节参团者很踊跃,热线爆满,最热的是武夷山—厦门、海口—三亚、桂林、北海—越南、昆明—大理—丽江等线路,来晚一点的客人都报不上名了。
  业内人士认为,热点地区虽宜,但总是人满为患,交通、食宿告急。
  由于供小于求,热线价格普遍上扬,如海南双飞五日游平时的团费是2000多元,春节期间涨到4000多元,翻了一番;云南的几条线涨到5000—6000元,都够游一趟韩国了,不少旅游者觉得“亏”。
  过节本是找个乐,如果真要放松身心,融于自然,不妨暂且避开热点,去一些相对稍“冷”的目的地,如江苏周庄—同里、陕西西安—咸阳、山西太原—大同、贵州黄果树、湖南张家界等地,人少价宜,或许能不虚此行。总之别在那几天都挤在一块,否则谁也玩不痛快。
  擦亮眼睛慎选择
  北京市旅游质监所所长王德富说,消费者在确定出游线路后,一定要慎重选择旅行社。近两年“春节游”暴露的问题,症结在于很多地方的旅游基础设施、接待设施还不能满足春节游的旺盛需求,旅游市场运行机制也不够健全,特别是一些旅游企业赚钱心切,违规经营,其服务意识和管理水平亟待提高。
  比如,有的旅行社在广告中夸大其辞,某社称其“海南游”有“漫步五指山”、“畅游万泉河”等游览项目,把客人胃口吊得很高,实际上只是车子经过五指山、万泉河周边而已;某社保证其“东北冰雪游”中有“观赏吉林雾凇”项目,实际上雾凇奇景是可遇不可求的。一些广告干脆连办公场所都不标明,而联络方式多是BP机或手机号码,联系人多是某先生、某小姐,这类广告一般暗藏陷阱,选择时得加倍留神。
  还有,一些旅行社尤其是非法经营者大搞恶性削价竞争,试图以低价位“套牢”客人。但“羊毛出在羊身上”,一旦发团,旅行社就会千方百计“搂本”。
  “正版”旅行社的标志是:有旅游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有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缴纳书、有国家正式使用的付款收据等。至于出国(境)游,更得小心,认准国家特许经营的67家旅行社,除此之外,都是“野路子”,要是出了问题,解决起来可麻烦了。
  做一名成熟的旅游者,先得学会签合同,从根本上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倘若与旅行社产生纠纷,尽管有其他的事实认证,但旅游管理部门进行裁定、给“说法儿”的重要依据仍然是合同。旅游者出行前务必细签合同,明确团费、行程、景点、食宿标准乃至车次、航班等,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哪些投诉可受理?
  春节游向来是游客的一个投诉焦点,仅北京旅游质监所去年春节受理的有效投诉就占全年投诉总量的36.5%。
  如果旅行社违反合同,像改变住宿酒店星级、降低用餐标准、飞机改火车、卧铺变硬座、“甩团”等,旅游者应将其违约事实和造成的后果真实记下,以便投诉。根据去年发布的《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对导游随意延误更改行程、收受回扣、擅自增减项目、带团“扎店”等行为均可投诉,并从法规上予以严格处罚。导游未按国家或行业标准提供服务的,规定旅行社应赔偿旅游者所付导游服务费用的2倍。
  旅游者也应客观看待旅游中的某些问题。比如春节的交通运力就不是旅游行业所能左右的,个别车次或航班的更改,只要不误事,而旅行社服务也到位,还是要给予谅解,不必动辄投诉,甚至提出过分要求,没完没了地索赔,最后未必就能如愿,反而败了那分游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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