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4阅读
  • 0回复

民企要发展 环境须改善  ●开辟融资渠道 ●放宽投资领域 ●减轻企业负担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1-17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观点

  民企要发展 环境须改善
  ●开辟融资渠道 ●放宽投资领域 ●减轻企业负担
  贾少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中一个最重要的变化就是,民营经济的迅猛发展成为国民经济二十年来保持高速发展的主要源泉和推动力量。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产出份额不断提高。在1985—1997年间,民营经济产出的增长速度高出国有经济增长速度1倍以上,民营经济在工业产出中的份额从1985年的34%上升到1997年的56%。经济效益明显高于国有经济。根据1997年的统计,国有工业企业平均的净资产收益率仅为2%,而集体、私营工业企业平均的净资产收益率高达10%。
  实践证明,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民营经济以其充分体现我国资源秉赋状况的生产方式、较高的产出效率而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对国民经济未来的走势和格局将产生更为深刻的影响。未来民营经济的发展一方面来自内在动力,另一方面需要外部环境的进一步完善。而政府对民营经济的发展所能提供的最好支持,就是造就一种宽松的、公平的竞争环境。
  一、开辟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一是建立和完善为民营企业服务的金融组织体系。在中国人民银行加强对中小企业信贷通知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国有商业银行为民营企业服务的职能部门;相应调整信贷结构比例,在新增贷款总量中规定一定额度用于支持民营企业;进一步放宽对贷款利率的控制,尽早实现利率的市场化。二是利用资本市场,采取多种方式拓展民营企业的融资空间。对民营企业的上市资质审查应与国有企业一视同仁。此外,由于民营企业中的大部分属于中小企业,在A股市场上市有一定的困难,可考虑在沪、深设立“第二板块市场”;在目前国内开辟二板市场尚有难度的情况下,应充分利用香港二板市场,解决高科技民营企业的融资问题。三是建立民营企业的信用担保与监控体系。目前国家经贸委已提出建立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基本思路,这一信用担保制度的建立,对民营中小企业信贷资金规模的扩大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与此同时,应依靠市场力量加强对民营企业的融资监管,不断提高民营中小企业的信用水平。四是建立有利于民营高科技企业发展的风险投资机制。目前我国的民营企业已经进入“二次创业”过程,一批高科技民营企业正处于起步和成长阶段,需要相应的“创业机制”予以扶持,其中最为关键的是建立风险投资机制。风险投资机制的形成和完善在我国还需要一个过程,政府应在外部环境和支持体系的建设上提供帮助,基金的运作应以民间主体为主,政府应避免直接的干预。
  二、实行公平的市场准入原则,放宽民营企业投资领域。总的原则可考虑我国加入WTO后逐渐向外资开放的领域,首先向民营企业开放。目前需要做的,一是允许民营企业进入公共部门,即政府对有稳定收益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和部分社会事业项目不再进行投资,而将这部分投资空间留给民营企业。二是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投资于成长性好的产业,主要包括教育、旅游、环保、市场中介、社区服务等层次较高、供给相对不足的智力密集产业。三是鼓励民营企业的跨国投资。
  三、规范税费,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减轻民营企业负担。下决心治理普遍存在的乱收费现象,对民营企业的收费实行“一本登记制”,各企业都要有一本收费登记册,各收费单位收费时必须在登记册上登记,以备检查是否属于合理收费范围。对民营企业实行适当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实施投资的所得税抵扣、实行所得税优惠以及对民营企业科技含量高、更新周期短的固定资产实行加速折旧。
  四、加快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制建设步伐。抓紧清理现行法律法规,凡是与宪法修正案精神不相符的原有的法律法规,都应该及时进行修改或废止。如考虑到民营企业资本规模较小的特点,对《公司法》进行修改,降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制定保障民营企业财产安全的法律法规,切实保护民营企业的投资权益,使民营企业在参与项目投资、企业股份制改造与企业并购活动中的权益得到法律上的保护。在全国性法律法规的修订相对滞后的情况下,为鼓励民营经济的发展,各地方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先行制定一些地方性的政策法规。
  五、建立和完善民营企业的社会服务体系。强化政府为民营企业服务的功能,成立专门服务于民营企业的机构,为其提供信息咨询、技术支持、人才培训等方面的帮助。发展社会中介组织,提高民营企业社会服务的市场化水平。建立民间商会等行业性自律组织。商会组织在浙江省温州地区发展比较快,已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作者单位:国家计委宏观经济研究院投资研究所)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