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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法烦扰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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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1-12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法治论苑

  谨防法烦扰民
  乃文
  如果量长度的尺子长短不一、称重量的天平轻重随意,那将产生怎样的麻烦?如果制定法度的部门各执己见、执行法律的机关莫衷一是,那又将带来多大的混乱?度量衡不统一,破坏的仅是正常的经济秩序;法律、法规相互打架,将直接损害国家的尊严。而出现种种有损国家尊严的“立法官司”,最终的受害者,还是广大的老百姓。
  依法打架,打“立法官司”,是近几年随着我国立法步伐加快、立法数量增多,出现的不正常现象。原因之一,是部门或地方通过制定法律,加进部门利益或地方保护主义的内容,使本应公平、公正,可“范天下之不一而归于一”的法律,出现偏差。这种现象虽为数不多,但其影响不可低估,尤其是对人民群众的利益,更将带来直接和长久的损害。
  有关农药市场管理的这场“立法官司”就很能说明问题。供销系统的人士坦言,如果一年要多付出几个亿的重复办证和培训的开支,对于目前由于政策性亏损问题尚未解决、经营比较困难的供销合作社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供销社难以自我“消化”,最后势必出现这种结果:这笔费用表面上反映在供销合作社账上,实际上最终都由农民来承担。加之有关法规在实际执行时,供销社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农业部门要扩大自己的“领地”,将导致农药市场秩序的不稳定和混乱,假冒伪劣农药乘机入场,最终损害的还是农民的利益。
  令人略感欣慰的是,立法打架的问题业已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正在加大备案审查的力度,可以解决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特别是立法法业已准备提交今年3月召开的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进行审议。人们期望着立法法的出台,能从根本上规范立法活动,促进立法的民主化和科学化,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避免“立法官司”的出现,保证依法治国战略的正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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