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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理取闹”也不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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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2-13
第3版(读者来信)
专栏:读者论坛

  “有理取闹”也不该
  河南内乡县 杨旗
  如今,我们常可以看到一些“有理取闹”的现象,如某些人自恃有理,于是就结伙越级上访,或破坏公共财物,或设障阻拦交通、施工等等,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秩序,造成了很坏的影响。这些所谓的“有理取闹”现象,不仅是不冷静、不明智的,而且是十分错误的。
  首先,世间有大道理和小道理,小道理要服从大道理。民族大业、全局利益是大道理,“发展是硬道理”,而一切有损、有害于大道理的言行都是不正确的。如果自以为自己有理,就舍弃正常的方式和渠道,单凭一时冲动随意去“闹”,发展将从何谈起?整体利益又如何保证?“闹”来“闹”去,最终吃亏的只能还是自己。
  其次,公民依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自然无可非议。但如果一味讲维权,而忘记了必须依法这个前提,遇事由着性子去“闹”,甚至感情用事不顾后果,到头来,不仅会把“有理”闹成“无理”,给自己带来始料不及的苦头,而且还可能被某些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造成无法弥补的后果。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改革攻坚期,改革势必会触及人们的利益。原有的利益受影响,应有的利益难落实,预期的利益未兑现等情况,大家都有可能碰上。对此,如果我们有些干部工作马虎应付,不愿或不会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对人民群众的冷暖疾苦漠然置之,遇事推诿扯皮,就可能把小事拖成“大事”,问题酿成“灾情”,不仅耽误了解决问题的时机,而且激化了矛盾,增加了社会的不安定因素。
  因此,解决“有理取闹”现象的办法,首先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端正思想,转变作风,真心实意为人民服务,俯下身子当公仆,努力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透,不使矛盾激化,防患于未然,千万别等“管涌”变“溃堤”时,才在上级批示或在舆论监督下,亡羊补牢。其次是广大群众要识大体、顾大局,遇到事情要按正常的渠道反映和争取解决,自觉做到依法维权而不是依“闹”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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