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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任命干部实行拟任报告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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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1-05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各地人大报刊集锦

  海安县任命干部实行拟任报告制
  日前,江苏海安县人大任免“一府两院”部分组成人员前,拟任的几名人选在会上作了拟任报告。这是海安县人大常委会为有效行使人事任免权实行的新举措。拟任报告制度规定,凡是在常委会会议上任命的干部,在任命前必须向常委会组成人员汇报自己的工作情况,特别着重汇报自己对拟任职务的工作思路、目标责任、落实措施等方面的任职承诺。
  ——江苏省人大《人民与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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