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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乱”有所遏制 企业负担减轻 全国治乱减负取得阶段性成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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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2-16
第2版(经济)
专栏:

  “三乱”有所遏制 企业负担减轻
  全国治乱减负取得阶段性成果
  本报北京2月15日讯 记者周泓洋从国务院减负办获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乱减负工作的部署,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全国治乱减负取得阶段性成果,“三乱”有所遏制,企业负担进一步减轻。1999年,全国取消向企业不合理收费10501项,每年减轻企业交费负担424亿元。其中,国务院六部委取消393项,金额265亿元;各省、区、市取消10108项,金额159亿元。1997年中央《决定》下发以来,全国共取消向企业不合理收费项目37211项,累计每年减轻企业和用户交费负担1409亿元。
  整顿电费工作进一步深入。去年各地停止执行电力增容费、买用电权、超计划用电和非生产性用电加价的规定。经整顿,合计可每年减轻企业和用户电费负担400亿元,使电价平均降低5分钱,下降11%。进一步整顿和规范铁路主业收费、铁路延伸服务费、代地方政府收费和其他收费等。
  开展制止向外商投资企业乱收费的专项检查治理,把改善投资环境放在突出地位来抓。为推动企业改革、改组、改造,各地认真贯彻六部委下发的对有关收费实行减免的规定。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还组织、督促工商、环保、建设、质量技监、交通、水利、海关三检抓好本部门的重点治理工作。对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管理、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企业抵押贷款、供电贴费、加工贸易品质检验、外商投资财产鉴定、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管理、集成电路卡(IC)收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价格调节基金等进行了专项治理整顿。各省、区、市也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对一些突出问题进行了治理整顿。
  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负责人指出,在肯定取得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三乱”仍屡禁不止,一些地方企业仍不堪重负,治理任务还相当繁重。治乱减负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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