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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周恩来的讲话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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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04-23
第1版()
专栏: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周恩来的讲话
苏纳约外交部长阁下,各位先生们:
今天我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关于双重国籍问题的条约”上签字感到十分荣幸。我谨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向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政府和苏纳约外交部长阁下表示衷心的祝贺。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和我国历来保持着和睦的关系,我们两国之间一向是互相尊重,友好相处。双重国籍问题是旧时代遗留给我们的问题,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根据平等互利和互相尊重的原则,经过友好谈判,获得了合理的解决。
我们知道还有一些国家同样关心这个问题。这个问题能在亚非会议期间获得解决,是有重要意义的。这是我们亚洲和非洲各国之间以友好协商的精神解决繁难问题的又一个良好的事例。
我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将坚决执行今天签订的条约。我希望,由于过去的历史所造成的持有双重国籍的具有中国血统的人们,根据自愿原则选择了他们的国籍之后,将严格遵守这条约的内容和精神,并加重他们对其所选择的国家的责任感。我希望,无论是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选择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国籍的人们,将会为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的友好睦邻关系共同努力。
我祝贺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间友好关系日益增进!
一九五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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