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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攀高峰创一流——驻马店检察机关加强基层院建设纪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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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1-05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迈向新世纪检察机关基层建设巡礼

  勇攀高峰创一流
  ——驻马店检察机关加强基层院建设纪实
  杨崇义 刘怀印 孙春生 王保民
  一九九八年,对河南省驻马店地区检察机关来说,是一个难忘的年份:全区检察机关提出“整体推进,争创一流”,十六项检察工作全部跨入全省先进行列,实现了建院二十年来第一次“满堂红”。一九九九年初,他们决心乘势而上,“争全省第一,创全国先进”。
  争先进、创一流,驻马店检察机关靠的是两手“抓”:一手抓队伍和管理,一手抓工作和业绩。
  为了真正取信于民,驻马店检察机关把深化“检务公开”落到实处。他们进一步完善他们首创的“一牌三卡”监督制约机制,从检务公开入手,增加检察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并制定了各部门深化检务公开的实施细则,用检务公开促进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驻马店检察机关还向目标管理要积极性,把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与评优评先、立功受奖、晋级晋职挂钩,对位居末位又未达标的,实行“末位淘汰制”。充满竞争的制度,使全区检察机关呈现出你追我赶、奋勇争先的局面。
  干出一流的工作、创出一流的业绩,让人民满意,是检验基层院建设成果的主要标志。驻马店检察机关加大办案力度,确保办案质量,严格办案纪律,注重办案效果。检务公开渗透到立案监督中,一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的案件被揭露,法律正义得以伸张;渗透到民行检察中,一批告状无门、有冤难伸的群众走进检察院,讨回了公道;渗透到监所检察中,不但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了超期羁押问题的有效解决,而且还促使一批在押人员自首、揭发。
  在加强办案和法律监督、打击犯罪的同时,驻马店检察机关还不断加强犯罪预防工作,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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