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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储蓄应向农村延伸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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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2-20
第3版(读者来信)
专栏:建议与要求

  教育储蓄应向农村延伸
  国务院《对储蓄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在中国工商银行设立教育储蓄存款专户,并享受利率优惠存款,其所得利息免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这一储种为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最低起存金额为50元,存期三年,每月一次,最高限额2万元。办理办法是,实行实名制,办理开户时,持储户本人(学生)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到储蓄机构以储户本人(学生)的姓名开立存款账户。这一优惠政策,是国家积极扶持义务教育的具体体现,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和拥护。但是,目前这一储种只是工商银行一家办理,而其他诸如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等均未开办这项业务。由于工商银行只在县城以上设立储蓄机构,县城以下没有储蓄网点,农民必须去县城才能办理教育储蓄。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人口大多分布在农村,就目前的经济状况而言,许多偏远、贫困地区的农民对教育储蓄的需求更为强烈,而且对象更为众多。为此,我们建议教育储蓄向农村延伸。
  河南信阳市农行 夏雷 许远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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