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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接受的一种“关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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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2-17
第10版(社会调查)
专栏:实话实说

  不可接受的一种“关心”
  湖南沅陵县委办公室 杜万智
  家长呵护孩子,子女体贴父母,领导照顾下属,老师爱护学生以及亲朋好友、同事之间的相互帮助与支持等等,人们谓之“关心”。这种关心,人们遇之如沐春风,如归故里。然而,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的今天,“关心”一词却被一些人赋予了特殊的“新意”。原湛江市委书记陈同庆,对“关心”就曾发表过一番高论:“给我送钱送物的,都是我的熟人、朋友,都是出于对我和家人的关心。”基于此,陈同庆卖官鬻爵,纵子走私,从“什么人的酒都敢喝”,发展到“什么样的钱都敢收”,把别人对自己的110万元所谓的“关心费”,也心安理得地放进了自己的腰包。堂堂的市委书记竟分不清什么是“行贿”,什么是“关心”,岂不笑话?
  行贿与关心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然而一些人明知行贿者居心叵测,不仅不回绝,反而以“朋友关心”、“熟人馈赠”作掩护,大搞钱权交易。这些对行贿者眼里识得破,心里却乐于接受的伪善者们,推出陈同庆之流的“关心”论,其目的不外乎两个。一是为自己的受贿行为寻找心理上的安慰。若是赤裸裸地公开受贿,尚有所惧,而说成出自朋友的关心,则收之坦然。二是故意装糊涂。殊不知,“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翻开一个个“倒下去”的领导干部的案卷,便不难发现,不管他们的包装技术有多么高明,推出的“关心”论如何动听,最终都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由此,我不禁想起鲁迅先生说过的一句话:“丑态,我说倒还没有什么丢人,丑态蒙上了公正的皮,这才催人呕吐。”但愿那些见“关心费”就“心动”的人,能好好把握住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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