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9阅读
  • 0回复

中朝签订互购影片发行合同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04-24
第1版()
专栏:

中朝签订互购影片发行合同
新华社二十二日讯 中朝互相购买影片发行合同二十一日下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举行了签字仪式。代表中方签字的是中国电影发行公司总经理罗光达,代表朝方签字的是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驻华电影代表部代表金泳烈。
在签字仪式上,双方代表在发言中一致认为,这一合同的签订标志着中朝两国在电影事业的交流上获得了更进一步的巩固和发展。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