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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质量 更加开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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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2-23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民主法制述评

  积极依法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大力推进依法治国事业,全国人大常委会1999年工作凸现新走向——
  追求质量 更加开放
  侯召迅
  全国人大常委会1999年的工作成就令人瞩目,突出体现了注重质量、突破常规、渐趋活跃、更加开放的新特点。
  过去的一年是我国的大事喜事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抓住这个大背景积极依法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大力推进依法治国,取得了显著的成就。首先,立法工作继续加快步伐,一些重要法律陆续出台,为在本届任期内构筑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框架又迈出了一大步。由于不少现行法律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制定的,一些法律的内容已不适应当前社会的发展需要,因此修改现行法律成为去年立法工作的一大内容。在审议法律草案的过程中,各种意见得到充分重视,不同意见得以充分表达,最后通过的法律集中了其中的真知灼见。加上重要法案实行“三审”制,充分保证了法案审议质量。广泛开展并不断加大力度的立法调研活动,是去年开门立法、注重立法质量的又一个突出体现。从委员长数次走南访北、亲临基层征求各方意见,到各位副委员长、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全方位、多渠道的调研论证,都使得提交审议的每一部法律草案凝聚了专家学者、有识之士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和思想。去年的立法工作还注意消除部门利益倾向,专门委员会起草法律草案的工作进一步加强。
  监督工作在以往一直是人大工作的一个薄弱环节,去年得到了有实质意义的拓展。作为一部综合性法律,监督法的出台虽呼声日高、“箭在弦上”,却仍需时日。一系列的有关监督工作的单项规定正在积极审议之中,如有关个案监督、预算审查、监督经济工作的决定等相继进入常委会的审议程序。此举旨在为监督法的早日出台创造条件、铺平道路。各级地方人大常委会去年大力发挥监督职能,勇于探索,在个案监督、评议、错案追究等方面创造了不少有益的经验,全国人大常委会给予了高度重视。
  在摸索提高执法检查监督质量方面,全国人大常委会越来越注重实效、加大力度,力戒形式主义、表面文章,强调并实行轻车简从、深入基层。其中,森林法执法检查活动就突破常规,大胆实践,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常委会多次听取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的工作报告,就群众关心的社会治安、司法公正、扶贫等问题“望、闻、问、切”,以推动相关工作的改进。
  作为推进依法治国历史进程的一支重要力量,300多万各级人大代表的作用正受到进一步重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已成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共识,也是人民群众的迫切希望。去年全国和地方人大常委会都在采取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调动代表们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代表的能动性和创造力,守好“依法治国第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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