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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互换刑事司法互助条约批准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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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2-24
第6版(国际)
专栏:

  中韩互换刑事司法互助条约批准书
  新华社汉城2月23日电 (记者高浩荣)韩国外交通商部长官李廷彬和中国驻韩国大使武大伟23日在汉城互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韩民国关于刑事司法互助条约》的批准书。该条约将从3月24日开始生效。
  《中韩刑事司法互助条约》是中韩双方在各自提出的条约草案基础上进行谈判,并在1998年11月12日在北京签订的。这个条约的生效将有利于促进两国在刑事司法领域的合作,有效地保障两国经贸交往和人员往来,推动两国关系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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