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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面临严峻挑战 欧盟提出重塑战略 “造就新欧洲”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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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2-24
第7版(国际周刊)
专栏:

  欧洲面临严峻挑战 欧盟提出重塑战略
  “造就新欧洲”
  本报驻比利时记者 魏崴
  2月9日,欧洲联盟委员会公布了一份题为《造就一个新欧洲》的文件,阐述了欧盟2000年至2005年的战略目标。15日,委员会主席普罗迪在斯特拉斯堡欧洲议会就这个文件向议员们作了说明,并且预言:“未来的10年,历史将记载为欧洲的10年!”
  文件与讲话主要有两层意思:一是欧洲面临哪些挑战,二是欧盟委员会应该做什么。
  普罗迪认为,“新千年的重大挑战”来自外部和内部。就外部而言,是世界不太平,地缘政治动乱不断,“欧洲正处于重大地缘政治变化的中心”。经济全球化诚然为贸易、投资和技术革新提供了机会,但也产生了一些副作用,如扩大了国家间、地区间、公司集团间的不平等。全球化进程暴露出明显的排他性,可能导致民主机制边缘化,给世界经济和政治带来麻烦。此外,世界环境状况恶化,有组织犯罪有增无减,南北贫富差距拉大等问题都需要从全球范围内加以解决,而处理这些全局事务的国际组织又软弱无力。总之,无论从政治或经济上而言,欧洲面临的挑战都既严峻又难以对付。
  从内部看,欧洲人现在疑虑重重,甚至“有种失落感”,“对欧盟机构的信心动摇”,“觉得这些机构离他们太远”,对欧盟领导人能否建立起他们向往的社会类型表示怀疑。舆论对欧盟扩大也流露出某种担忧,“害怕出现一个缺乏一致、没有边界的欧洲”。如欧盟对过去有关竞争法规的违法行为已管不过来,此外,公民们对反失业斗争成效不大也失去耐心,认为欧洲面临着“管理危机”。
  第二层意思是,为了应付内外挑战,“乐观而自信地进入新世纪”,应该重塑欧洲。当务之急是加速实现政治一体化,委员会此次制定的2000年—2005年4项优先战略目标是:1.更新欧盟管理机构;2.稳定欧洲,加强欧洲在世界事务中的作用;3.制定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4.提高欧盟成员国全体人民的生活质量。
  从关税同盟到统一市场,进而到统一货币,欧盟的每一步发展都有相应的政策出台。但随着成员国的不断扩大,上述政策目标及其实施范围交叉和重叠,甚至彼此干扰,公民对欧盟机构的管理很不满意。现在委员会尝试把环保、机会均等社会政策与其它政策一致起来,但效果不很理想。若今后欧盟成员扩至更多,这类协调就更困难。为贴近公民,提高工作效率,此次五年计划提出委员会及一切欧盟机构“对欧盟现行的大量政策及其实施方式加以重新考虑”,“重新思索建设欧洲的方式”,“不适应新情况的政策应加以调整或撤消,”“分散权力”,在委员会及其它欧盟组织、欧盟成员国以及民间团体间谋得新的平衡。欧盟事务应由欧盟机构、成员国、地区当局和民间社团共同管理,“欧盟任何机构,都不能认为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不应只由欧盟机构管理欧洲”。
  这种分权不是削弱委员会的职能,相反,而是使其更加坚强有力、“民主、透明和享有公民信任”。为此,普罗迪为委员会规定了两大任务:迅速实行机构改革,重新确定优先目标并集中力量实现之。
  所谓“集中力量实现优先战略目标”,就是要委员会“放弃至今担负的传统使命”,充分发挥政治作用,成为“造就新欧洲的政治动力”。
  政治的欧洲,指的是欧盟如何更好地维护和推广共同价值观念,主要目的有三:一是要在2001年拟定出欧盟基本权力宪章,“奥地利的政局使之变得更为迫切”;二是指扩大和维护欧洲的稳定。普罗迪强调欧盟应在稳定东南欧局势方面下更大的力气,言行一致。
  最后,也是委员会更希望的,是在世界舞台上充当“领导角色”,在捍卫世界和平、自由、民主和人权方面拥有更大发言权。普罗迪认为,一个拥有共同价值观念的欧洲可以向世界推广其成功模式,为探索世界管理机构打开思路,世界需要欧洲“为建立一种新型的集体管理机构作出贡献”。
  欧洲舆论对委员会“造就新欧洲”的五年战略反应冷淡。普罗迪在欧洲议会讲话后,有家报纸说五年计划多的是善良愿望,缺乏实质内容,文件中多次提到“欧洲的”、“世界的”、“民主的”或“集体的”“管理机构”,却没有具体措施。比如,委员会想以“政治推动”欧洲建设,但说来容易做时难。
  此间舆论还注意到这个计划的英国色彩。放弃欧盟传统思维和管理方式,分散权力,是正中英国人下怀的。难怪英文《金融时报》对计划大加赞扬,称之为“普罗迪的伟大思想”。
  综上所述,委员会提出的这个五年计划能否得到实现,还是个问号。
  欧盟点滴
  欧洲联盟(简称欧盟)目前由15国组成,其成员国有:法、德、英、意、荷、比、卢、丹、爱、西、希、葡、瑞典、奥地利和芬兰。欧盟的创始国法、德、意、荷、比、卢6国于1951年建立欧洲煤钢联营。1957年,6国又在罗马签订了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的条约,统称《罗马条约》。该条约于1958年1月1日正式生效。1965年,6国又签署了《布鲁塞尔条约》,将煤钢联营共同体、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合并为欧洲共同体,1967年7月1日正式生效。1991年12月,欧共体于荷兰小城马斯特里赫特通过了以建立欧洲经济货币联盟及欧洲政治联盟为宗旨的《欧洲联盟条约》,即《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简称《马约》。 (本刊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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