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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经贸委部署清理整顿小钢铁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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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2-26
第2版(要闻)
专栏:

  国家经贸委部署清理整顿小钢铁厂
  据新华社北京2月25日电 (记者韩振军)为加大钢铁工业结构调整力度,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提高冶金行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国家经贸委日前作出部署,依法清理整顿小钢铁厂。
  国家经贸委在《关于清理整顿小钢铁厂的意见》中指出,2000年对使用以下设备的小钢铁厂予以关停:土焦生产设备和土烧结生产设备,18平方米以下(含18平方米)烧结机,50立方米以下(含50立方米)的小高炉,公称容量10吨以下(含10吨)的小转炉、小电炉(机械行业生产铸钢件的小电炉除外),1800千伏安以下(含1800千伏安)铁合金电炉;1998年产钢10万吨以下(含10万吨)的小炼钢厂,横列式小型材、线材轧机年产量10万吨以下(含10万吨)的小轧钢厂;坚决取缔生产地条钢或开口锭的其他炼钢设备。此外,2001年、2002年还将再关闭一批小钢铁厂。
  凡不按规定关停的地区,有关部门和省级政府一律停止审批这个地区钢铁企业新的技改、基建项目。淘汰的设备要就地报废,不得出租、变卖和易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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