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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现“大灾之后无大疫”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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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2-27
第1版(要闻)
专栏:

  我国实现“大灾之后无大疫”
  受灾地区传染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灾中和灾后没有发生重大传染病暴发和流行
  据新华社北京2月26日电 (记者胡晓梦)卫生部今天正式向社会公布:在我国战胜了1998年历史罕见的特大洪涝灾害后,广大卫生工作者和灾区人民一起,全力以赴做好防病治病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广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目前已实现“大灾之后无大疫”的目标。
  据介绍,卫生部最近组织疾病控制专家对1998年我国发生特大洪涝灾害之后的传染病疫情进行深入分析,结论是我国受灾地区传染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灾中和灾后没有发生重大传染病暴发和流行,疫情态势平稳,与往年相比,传染病发病没有增加。
  卫生部部长张文康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对救灾防病工作的高度重视和统一指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是救灾防病工作取得重大胜利的根本保证。
  据了解,1998年,中央加大了对救灾防病工作的投入,共计安排救灾防病经费1亿元,向灾区及时调拨了价值5800余万元的中央国家储备药品,统一购置下拨了价值5100余万元的消杀灭药物和器械、价值322万元的疫苗;北京、上海等9个省、直辖市对口支援受灾省、自治区价值9200余万元的各类药品、器械、消杀灭药物和药械,有力地保障了灾区控制疫情的需要。
  灾后,卫生部门按照灾后防疫工作预案,在灾区继续开展以环境清理和灭鼠为主要内容的爱国卫生运动。解决灾区饮用水卫生问题是保证大灾之后无大疫的重要措施,由国家财政下拨的4500万元用于灾区供水和饮水的项目,已在7个省、自治区的138个重灾县实施完成。由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援助的242万美元用于湖南、湖北、江西三省解决灾区饮用水项目已超计划完成,这两项改水项目使灾区564.6万群众受益。卫生部门还依据疾病的发生和流行特点,在保证受灾地区常规预防免疫基础上,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查漏补种,保护易感人群,有效地防止疾病的暴发流行。长江流域灾区的血吸虫病的防治也收到预期效果,据报告,目前,灾区人畜血吸虫感染率已低于灾前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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