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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臣的问题已有结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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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2-27
第3版(读者来信)
专栏:编读往来

  李玉臣的问题已有结论
  1999年2月6日,本报读者来信版刊登题为《“命根子”丢不得》的“读者来信综述”,反映一些地方在保护耕地中存在的问题,其中有河北遵化市遵化镇南台村村民反映该村原党支部书记李玉臣问题的一段文字。稿子是根据群众来信编发的。李玉臣对此有意见,于今年1月来本报作了申诉。本报派记者前去调查,了解到在此“综述”刊登前,有关部门已对李玉臣的问题作过调查,并有结论。1995年7月8日,遵化市纪委对李玉臣的问题作出结论:“虽有错误,介于可处可不处之间。决定对其免于纪律处分。”1998年10月,遵化市检察院在其关于《对南台村具名举报李玉臣经济问题的调查报告》中说:“我们已将反映李玉臣的问题基本查清,从中没有发现有构成经济犯罪的嫌疑。”
  ——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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